狙公賦芧的聰明
《老子》二十章:“唯之與阿,相去幾何?”這是說到我們日常生活用語的問題。唯、阿(讀亞音)都表示同意、承諾。為甚麼“承諾”而分作“唯”與“阿”?並非雅俗之分,而是尊卑之別。所異者:“唯”是恭敬的回答;“阿”是輕侮的回應。據我所知,東南亞國家如越、柬的語言中,尊卑之別就十分明顯。越語的“da”等同“唯”,是用作表示禮貌的承諾。用粵語表達,句句都說:“是”,焉敢說“不”?至於卑向尊禀告,尊者表示同意,或僅表“知”而已,越語是一個“ù”(即u字在上角緊貼一個“'”,再在上面加上由左向右撇的聲符)。是輕描淡寫的表示同意或知,等同我國的“嗯”,梵語、巴利語這種界線的劃分尤為明顯。
《老子》說過“唯之與阿,相去幾何?”之後,接連下去又問:“善之與惡,相去若何?”從“唯”、“阿”之間引申出貴、賤與榮、辱。從字面上看是兩種答應方式,在老子看來,貴賤榮辱、美醜善惡都是相對的,不確定的,可是在這兩者相對之間,實質上是沒有區分的。就以《莊子 · 齊物論》中的一節“狙公賦芧”。故事是說狙公飼養很多猴子,早上以三升栗子給猴子吃,晚上以四升。猴子們一聽到三升覺得太少而不滿,狙公改說朝四升,暮三升,猴子們高興了,其實朝三暮四,或朝四暮三,都是同一個數量,但這一調動、效果令猴子反應不同。《莊子》這個寓言是指“聰明人”玩弄手法愚弄他人。朝三暮四與朝四暮三,其量相等。同樣,“唯”與“阿”都是承諾,卻劃分貴賤尊卑,為榮有辱,而世俗之人則被尊貴榮耀所誘而爭,正因為貴賤、尊卑之分,致令人世間產生無數悲劇。“聰明人”的用心實在太卑鄙了。仲尼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
日前說過蘇軾“惟願孩兒愚且魯”,不做“聰明人”不無道理。偽善、口是心非,所有這些都是“聰明人”。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