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評審的感受
中小學生比賽評審不好當,不光是寫作,書法、畫畫、演奏類也一樣。並不是說評審員在相關領域上有成就,就一定能當好評審或老師,會寫作不代表會教會評,加上看作品這件事人人受文化背景影響,口味不盡相同,幾個評判就有幾個出人意表的結果,差異太大一討論起來,中規中矩的作品反而能排在高名次,讓人很納悶。
參賽應試不管成績如何,就是給參與者一個奮發目標和階段性挑戰而已。對於創作,還是看爆發力和持久力,我看那麼多屆參加中學生讀後感比賽的得獎者,也沒見多少能堅持閱讀寫作,更莫說成為經常發表文章的寫作者了。
不喜歡當寫作比賽評審,主因就是我經常忍不住把這些學生作品放進自己日常編輯刊物的標準裡去,用對待來稿者的心情來看參賽作品。哪怕參加了多次評審工作,至今我還是無法對那些中學作品寬容對待,遇上行文和標題不規範就抓狂——起一個吸引的題目,附一個能讓人一眼看清該文要介紹甚麼書的小標,這應該是基本吧?然而,哪怕得獎作品,當中也有做不好以上要求。如果是出版物的投稿,這類作品我基本都不會用心看了;若然是邀稿,我也會很無奈地幫寫手通讀全稿,再另起一個有重視讀者閱讀體驗的題目。
參賽投稿、創作寫作也是一種“表現”藝術,如果說表演包含着人物造型、語氣、舉手投足,乃至空間佈局,那麼寫作“表現”也應該涉及到文章的方方面面——真怕我這裡話放太狠又打擊了參賽者的熱情。反正,想想音樂比賽的參與者,歌沒彈好就去參賽,對評判當然是折磨了,畢竟要在短時間內看過百人表演,而很多參賽者又都選用相同的曲目——就像讀後感比賽,總有些書反覆出現,看多了連自己的判斷力都開始下降,分數自然越打越低了。
陸奧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