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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2日
第A03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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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局:心理輔導員登記須共識

羅局:心理輔導員登記須共識

【本報消息】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心理輔導員、催眠治療師等非醫療人員,由於其工作不涉及醫療行為,故暫無計劃納入醫療範疇的法律規管及登記制度。

議員林宇滔直言對此有保留,主張心理輔導員應及早規範服務範圍,避免留有空白引起爭拗。議員陳亦立指出,本澳心理學會和中國心理學會簽署合作協議,並有兩名心理輔導員經中國心理學會的專業註冊系統,成為心理師。質疑將來澳門心理輔導員是否均要經內地註冊,但澳門卻不作任何規管,擔憂兩地專業不對等,將影響心理輔導員進入橫琴粵澳深合區或內地發展。

衛生局長羅奕龍回應時稱,目前本澳的心理輔導員沒有統一的學歷要求,學校或社服機構的心理輔導員,由老師、社工及社職人員擔任,服務內容廣泛,包括生涯規劃、個人成長教育及心理輔導等。倘要設立心理輔導員的登記及註冊制度,須考慮統一的學歷准入標準、執業範圍及規範,或令部分人無法從事現時的心理輔導工作,他認為設立心理輔導員的註冊制度,須先有廣泛的社會共識。

研規管四醫療專業

議員梁孫旭口質並關注未納入十五類規範的其他醫療人員,將制訂指引規範,現時進度如何?歐陽瑜表示,就未納入《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的部分專業人員,經參考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做法,將計劃逐步納入登記制度進行管理,目前較具條件納入登記制度的專業為聽力師、音樂治療師、足病診療師及運動創傷防護師,衛生局正積極研究相關的登記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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