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待立會通過 下半年可推出
“一戶通”增顯駕照車保功能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以電子方式出示駕駛車輛所需文件》法案。為免除攜帶相關紙質文件,法案建議如駕駛員透過統一電子平台(“一戶通”)出示駕駛執照及車保電子文件,則視為已履行法律要求。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周錫強、行政公職局副局長吳惠嫻出席介紹。為落實在駕駛車輛方面推行電子化服務的施政方針,特區政府繼去年提交免除車主張貼車輛使用牌照稅標誌的法案並得到通過後,今年再提交《以電子方式出示駕駛車輛所需文件》法案。張永春表示,法案將提交立法會審議,由於法案相對簡單,若審議通過後,相關技術準備工作順利,預計能在下半年推出相關服務。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駕駛員在行車時須攜帶一系列的文件,包括駕駛執照、車輛識別文件(登記摺)、所有權登記憑證(車契),以及民事責任保險證明文件(車保)。在有需要時,駕駛員須出示上述文件,以便執法人員核查。
登記摺車契可免帶
為免除攜帶相關紙質文件,法案建議如駕駛員透過統一電子平台(“一戶通”)出示駕駛執照及車保電子文件,則視為已履行法律要求。此外,由於執法部門已與交通管理部門及汽車登記部門數據互通,執法人員透過終端設備已能查閱車輛登記資料,所以法案亦建議廢止第三/二○○七號法律《道路交通法》有關駕駛員必須在行車時攜帶登記摺和車契的規定,並對其他相關規定作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