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誓宏促規範電動代步工具出行
【本報消息】議員謝誓宏提出書面質詢,指澳門由於地理客觀條件,道路狹窄、路面不足,缺少合理的行人路,更不用說供電動代步工具使用的無障礙通道。問政府有何規劃,為電動代步工具提供專門的無障礙通道及專用停泊位,以保障他們的出行安全和需求?
謝誓宏指出,政府曾對居民開展交通安全月的宣傳教育以加強他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然而至今仍時常出現人車爭道,或電動代步工具行駛不規範,又或行人和電動代步工具使用者在行經紅綠燈斑馬線時,因玩手機或聽音樂等原因,忽視了機動車或其他行人的動態而存在的潛在交通安全隱患情況,政府將如何加強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如重啟交通安全推廣月的計劃,並將採取甚麼措施提升居民的道路安全規範意識?
另外,他提到,《道路交通法》多年沒修改,且與其相關的各種法律法規也有很多,如《規範酒精影響下駕駛之監管條件及方法》法令、《核准西灣大橋規章》行政法規等。總體來看,上述法規都屬道路交通範疇,卻單獨成文、十分混亂。政府有否明確的修法計劃,與時俱進更新《道路交通法》,讓執法警員在執裁電動代步工具道路行駛等問題時有法可依。同時針對同屬於道路交通法範疇的所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統一、全面的修訂,一改現時法律條文雜亂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