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的尊嚴 難忘的耳光
《十月初五街五十憶》提到大精神旅館,除了是平民化旅館之外,也是娼妓的謀生場所。那時候人們生活艱難,流鶯尚有羞恥心,不會抛頭露面在街上搵客,多由鴇婆負責扯皮條。這確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社會景況。
小時候,我們隱約從大人間的八卦言談中知道,巷口泡水館樓上有個妓寨,泡水館二樓也就成了我們心目中的神秘地帶。有關妓女的想像,我是從東方戲院的粵語長片中得到的:抽煙、化濃妝、搔首弄姿……但這樣的女子從未在巷口出現過。不時會見到單身男人鬼鬼祟祟地走上木樓梯,非常偶然才見樓上走下個女人來,但她們的樣子和街上的師奶並無二致,一派良家婦女模樣。如今回想起來,那應是賣肉女為自己保留最後一點尊嚴的生活裝扮。
我們成長於物資匱乏的朝鮮戰爭後年代,一個鷹嘜煉奶罐可以換一支麥芽糖加椰絲,所有爛銅爛鐵,都是有價商品。廢物除了可以換糖之外,還可以換燈芯。記得有一個燈芯佬,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挑着擔挑進入吉慶里,前面的筐籮放燈油,後面的筐籮掛着兩束燈芯條。小孩子愛玩火,拿燈芯到土地公的油燈燃點,看着火花不知幾爽。
每當燈芯佬走進巷裡,幾個出名的頑童就會悄悄跟在他後面,看準燈芯佬不留意,就伸手去掐三幾條燈芯,然後拔腿跑。我想學那些男孩抓幾條長燈芯玩火,可是一直不夠膽。直到某一天,燈芯佬又來了,看着那些如瀑布幾乎瀉到地面的燈芯束,一時間不知哪來的勇氣,追着擔子伸手就抓……沒有經驗的新手出手太倉促,一抓就是滿手給扯斷的燈芯,我知道自己闖了大禍,驚呆得不懂逃跑。燈芯佬感應到有人拉扯他的寶貝,停下步來轉身,見我滿手是燈芯,放下擔挑,怒氣衝衝走過來重重搧了我一巴掌。那是人生唯一的一次被人狠刮耳光,一世不忘。
(《十月初五街五十憶》讀後 · 六)
沈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