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案下 中介獲利回歸轉碼制?
【本報消息】修訂《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律草案建議,把規範娛樂場幸運博彩的中介業務的行政法規上升為法律,將從事博彩中介人業務的資格、准照、監管及處罰由法律訂定,以完善有關博彩中介人法律監管的制度。有業者表示,按新法草案內容看,未來博彩中介獲取利潤方式似乎要回歸轉碼制。
澳門娛樂博彩業中介人協會理事林繼光表示,最初本澳賭廳業者獲取利潤的方式為轉碼制,後來發展至現時的利潤分享制(俗稱:拆帳制)。按新法律草案內容看,未來博彩中介獲取利潤方式似乎要重返轉碼制。現時利潤分享制屬多勞多得,倘回歸轉碼制,行業不再積極進取,利潤將大大減少。
他稱,法案未提及是否允許中介人提供信貸服務,“如果到時可以借貸,但唔畀我用分享利潤制?”認為政府需向業界透露更多資訊。現時業界一直等候政府公佈“遊戲規則”,倘規則最終落實並公佈,相信仍有人願意投資。“大家只能按照制度轉變,改變經營模式。”但目前仍言之尚早,未到最後一步仍會按兵不動。
衛星賭場變加盟?
至於衛星賭場方面,法案建議對現時設於非承批公司不動產內的娛樂場訂定過渡規定,讓再取得幸運博彩經營權的現有承批公司,可在三年期間內處理該等娛樂場事宜,以符合法案有關娛樂場必須設於屬承批公司所有的不動產內的規定。
林繼光表示,早前坊間消息指,衛星賭場未來或以“加盟”形式存在,承批公司需參與衛星賭場的經營、管理等,與現時公佈消息有些許出入。
對於行業未來前景,他直言並不樂觀,認為社會不斷進步,在試錯的過程中完善行業發展。他估計,新法生效後,未來兩三年本澳博彩年收入或只能徘徊在1,000億元。“好嘅月份可能有100-120億(賭收),例如有黃金周嘅月份,平時月份可能得60-7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