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博彩法諮詢總結報吿出爐
主流意見:六牌經營少於廿年
【本報消息】備受各界關注的修改《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諮詢總結報告昨日出爐。當局在諮詢期內共收到四百一十七份、合共一千三百四十條意見及建議。最受關注的賭牌數量及批給期限,逾六成意見認為賭牌應為六個或以上。逾四成意見認為批給期限應少於二十年。
保障稅收穩定就業
諮詢總結報告中,“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的批給數量”共收到二百一十七條意見,當中“六個經營權批給數量”有九十五條,佔逾四成三;“多於六個”有卅六條,佔逾一成六;“不多於六個”有廿二條,稍多於一成。“無明確態度/中立”有六十四條,佔近三成。
特區政府在報告中的分析及回應中指出,大多意見認為幸運博彩經營批給數量應訂為六個(現時批給及轉批給的總數)。部分意見反映,批給數量少於六個可能會對社會造成較大影響,尤其涉及博彩業僱員就業的不穩定。亦希望政府除顧及博彩業健康持續發展外,亦需考慮土地及人力資源的承受能力,避免出現不良競爭。博彩業維持一定規模是確保社會穩定及居民就業的重要基礎,亦可保障穩定稅收,使政府整體開支平衡,也為維持民生福利及開展各項社會建設提供有利及穩固的條件。政府將綜合考慮收集到的意見及建議,結合社會政策和經濟環境訂定合適的批給數量。
可適時調整博彩業
“批給期限”共收到一百七十一條意見,建議“少於二十年”的有七十二條,“維持二十年”的有五十六條,“多於二十年”的有十七條,“無明確態度/中立”的有廿六條。
當局在報告回應中指出,縮短批給期限可讓澳門有更大空間因應發展趨勢及政策適時及合適調整博彩業,確保博彩業的競爭力。
此外,報告亦提及收到關於“維護國家安全和特區利益”及“調整博彩稅”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