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健巡查工地近三千次
首十月勞局勒令十地盤停工
【本報消息】勞工局長黃志雄回覆議員李靜儀關於《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立法拖延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將在現行《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的基礎上完善施工安全規範、提升施工設備的檢驗和檢查質量、建立安全管理人員制度及修訂相關處罰制度等,讓有關職安健的法律制度更切合建築業的實際情況,同時更具預防性及可操作性。勞工局已向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勞資雙方代表、業界和工務部門代表介紹文本內容,收集及分析反饋意見,並正與法務部門溝通相關法律技術分析,爭取盡快進入立法程序。
黃志雄指出,勞工局一直重視建築行業的職安健狀況,就近期發生的嚴重工業事故表示關注及痛心,局方會持續監察《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的遵守情況,對於任何違規行為,尤其涉及對工作人員或第三者的健康、生命或身體完整性構成嚴重危險的情況,會即時勒令承造商停止相關危險工作及作出處罰,並且教育和促使相關承造商及工作人員作出改善,待有關不安全狀況完全改善並經局方人員再次檢視符合要求後,方可恢復有關工作。
關於本澳建築工地和工程地點的職安健巡查及監察方面,勞工局自一至十月,共對全澳建築工地職安健巡查二千九百四十七次,並提出一千○一十八項改善建議,共發出十個停工批示,提起七十二宗合共一百二十六項次的起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