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籮穀
上屋搬下屋,掉了一籮穀。任何形式的搬家,不管是否由一處遷往一處的漸入佳境,面對一屋雜亂的斷捨離,即使像筆者只搬往同一條街,毫無疑問,也是人生最勞累的征途。
就因上星期寫了中國很早已用刀叉這回事,忽然想起旅英時期,在周末的樂丁山舊物市集跟一個老人家買過一把獸骨餐匙,他言之鑿鑿那是仰韶文化的東西,勸我帶回老家送給博物館收藏。我這一藏幾十年的寶物,其實平平無奇,十來吋長扁扁的一條骨,一端淺淺凹下,既似刀亦像匙。後來給多事的朋友拿了去牛津用碳十四化驗,說它有六、七千年老舊,害得我要找人訂造比它還貴的小木盒來安置。這老人的攤檔很精簡,别人堆得像個森林的琳琅滿目,他卻是十來件怎也看不出甚麼來頭的東西,他說他就是喜歡這些不是一般人會賣的古物。
我相信這老人家早已往生極樂,返回洪荒大地的時空之旅了。上天有靈,他或許會報夢提醒我,那小盒子究竟被丟到哪兒去。
人類自從懂得生火,取暖跟熟食幾乎是同步發生。燒熟了的獵物,最初是用鋒利的貝殼或破開的石片割皮切肉,吃剩的骨骼慢慢就磨成刀具,叉子大概也在這時出現。到懂得用烹具煮食,骨刀慢慢就分支出餐匙的造型,來掏取汁醬粟稻等細碎之物。這都是那老人家告訴我的。我有問過他可知道筷子是怎麼演變出來的,他說是一個謎。
說的也是。有些專家說,中國人是給雀鳥啄食的方法啓發了筷子的誕生。但從出土的刀叉看來,那幾乎一樣可達精切細吃的功能,何故忽然變出兩支東西來?真的難以推敲。再者,外國的雀鳥不是用刀叉取食吧。
王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