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的兩組數字
十二月,一個普天同慶的月份,聖誕節
緊接新年,既是一年總結也是迎來新的開
始。過往,更是不少人選擇外遊的時間。
放諸國際,十二月也是別具意義。
為了推動人類關注特定的全球議題,聯合國把某些日子定為國際日,既是為了紀念,也是為慶祝已取得的成果。除了成員國聯合舉辦系列活動,更建議世界各地開展相應的活動,提升居民對問題的關注。大家較為熟悉的國際婦女節(三月八日)、世界愛滋病(十二月一日)以及國際和平日(九月二十一日)皆是如此。而在十二月,聯合國也有兩個重大日子作出全球呼籲。
十二月三日,被定為“國際身心障礙者日”(International Day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顧名思義,這是一個推動全球關注身心障礙者的日子。在澳門更多人認識的可能是十月十日世界精神衛生日。兩者實屬異曲同工,只是側重面不同。
所謂身心障礙,包括指智力、身體或精神狀況等層面。最常見的如失智症、自閉,肢體障礙等,而隨着社會近年相關的報道日增,再加上世界精神衛生日的推動,社會大眾漸漸多了關注精神疾病。
世界衛生組織對精神疾病的定義內容十分廣泛,而主要表述是異常的思維、觀點、情緒、行為以及與他人的關係。針對澳門情況,按衛生局公佈二○二○年的數據顯示,精神科的接待門診人數超過四萬人次,比對其他醫療數字便能理解箇中意義,按專科劃分的門診人次而言,只有內科(超過六萬人次)比它高,排在第二;而從社工局殘疾評估資料庫的資料顯示,截至二○二一年六月的數據,本澳持有精神殘疾評估登記證人士約為三千多名。
雖然人口不多,但政府關注力度也不小。二○一六年公佈的康復服務十年規劃(二○一六年至二○二五年)算是動用整個特區政府主要的部門共同協力,按文本所示,共劃分十三個範疇,推出超過三百五十項措施,涵蓋醫療、教育、住宿照顧、通訊等各層面。
就拿最近一年的年度報告(二○一九年),與本年六月小組會議的資料來看,計劃已完成一大半(已完成二百八十五項工作),並開始了新一輪的規劃,新增了一些具體方案,如:交通安全教育、鼓勵業界完善的士無障礙設備等;部分如引入導盲犬、拓展本澳手語詞庫,以及製作無障礙網頁等政策,則稱得上緩步進行。
對於人口比例只屬小眾的精神殘疾人士而言,政策支援可稱得上足夠。但根本問題似乎尚未得到完善的解決:如何改變居民觀念,提升他們關注此一核心問題,還有一段很長的路。
政府雖然有心大力推動公眾教育,並深入至社區深耕。例如,二○一六年衛生局精神科便成立了社區精神科服務隊,進行外展服務。而從規劃的文本可以看出政府未來的着力點放在“公務員”的培訓、製作家長手冊,進行調查與研究,以及推動教育企劃等,目的是希望更多私人企業了解《殘疾人權利公約》,方向是好的,但又是否能換取相應的成效?我們不妨借鑑起步較早的香港。
年初,媒體HK01與東華學院副院長(學術)林德明進行專訪,探討香港精神健康的發展情況與困境。林德明在訪問中分享,認為香港的大眾缺乏精神健康素養。所謂精神健康素養則包括:識別能力,即識別精神健康問題的能力;認知能力,對構成精神健康問題的危機意識、病因的了解、自我調節和尋求專業協助的能力;態度,是指對問題的與尋求協助的觀感。
正因為缺乏這些素養,致使求助意識偏低,污名化(Stigmatization)則是核心主因。林德明也表示,香港衛生署與教育局合作的“好心情@學校”計劃(即後來廣告常看到“陪我講Shall We Talk計劃”前身)雖然營運多年,想法與方法也是好,但居民普遍卻認識不深。與此同時,企業的不重視,或只視為職業安全的一種,無疑是窄化了相關的觀念,讓事情流於形式,努力付諸流水。文末林德明建議可以參照澳洲,把精神健康應急教育課程橫移至香港社會,由高等院校伸延至校園,再進入職場與社區。
澳門的情況如何?不妨從幾個側面觀察,精神健康推廣相關的網絡頻道不足百人訂閱,同樣情況也發生在推廣澳門手語的團體,而推廣小組走進校園的數目屈指可數,影響力可想而知。政府與社團投入大量工作,但收不到預期的關注。
如何讓居民更多關注與正視身心障礙,特別是精神疾病問題?歸根究底是去污名化與使人不會諱疾忌醫。道理說來簡單,但實行卻是另一回事。首先,如何讓居民相信這是重大問題?特別是其所佔的人口基數甚少;其次,當關於精神疾病刋於各大媒體,轉載於各大小平台時,大部分都是負面現象,去污名化談可容易?第三,當出現某些前期徵狀時,不少居民也只視為普通壓力。
雖然困難重重,但也是有方向可尋。文章、短片、小冊子等外宣工作自然要繼續維持,進一步推動大小企業盡其社會責任,並讓院校發揮其教育功能則是解決問題核心的關鍵。高等院校專業培訓,在現行基礎上增加誘因吸引大中小企業接受培訓,強化宣傳康復及疾殘人士的成功故事,營造疾病為常態化的論述,都是一系列可行策略。而最簡單直接的,是讓居民明白這只是普通的疾病,每個人都可能會面對。正如BBC有關中英面對精神疾病的報道結論:“這不是病患個人問題,而是全體居民的問題;這也不單是醫療問題,更是經濟、政治與社會發展的整體問題。”
政府大力投入的社會議題尚有改善空間。但假如,政府都沒有在宣傳,又會如何?
聯合國把十二月十日定為“國際人權日”,這是最早幾個被定名的國際紀念日之一,可見國際間的重視。其目的除了紀念《世界人權宣言》的出台,更希望全人類關注人權問題,懂得維護自己和他人的權利,在日常生活中採取一切行動保障人權。
從國際社會的角度,人權是全人類共有的價值,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這是社會賴以發展的基礎,各地政府必須遵守的信念。沒有人權,一切也談不上。在聯合國的角度,人權不只是一個政治符號,更包括以下數個實際層面:
1. 教育,沒有人權的保障,就難以保障兒童的公平受教權。而保障教育的公平性,正是推動社會流動,良性發展的基礎。
2. 言論自由,言論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基石,也是人權中最基本的權利之一。失去了言論、新聞、媒體自由的保障,也意味人權受到損害。
3. 保護文化遺產,保護文化,促進文化多樣性,不但是確保我們文化的延續性,更是保障每個人保存自身文化的權利。
4. 科學創造,人權保障同時也意味能讓人們進行自由探索,進行創新。
5. 構建和平,只有每個人生而平等,受到平等的對待,人類才有條件追求和平的發展,否則一切只淪為空談。
6. 最後,保護環境也是人權組成的部分,生活在一個安全,而不是受到嚴重污染的環境中成長,是每個人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
期盼澳門會有更多人記起這
兩個日子與其背後的意義。
筆 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