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出席會議介紹樓宇防火法
社諮委籲加強宣傳細化操作
【本報消息】中區社諮會昨舉行平常會議,消防局代表向委員介紹《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法律制度》。委員冀當局把握新法生效前的時間,明確具體操作,加強不同形式宣傳推廣,並針對“三無大廈”開展相應工作,普及有關場所和人士的防火責任。
會議昨日下午三時在沙梨頭街市市政大樓九樓舉行,社諮會代召集人柯嵐,副召集人羅萍、李仲言主持,消防局燃料安全廳長勞杰志、防火廳代廳長林俊生、研究及策劃廳代廳長陳明等介紹有關法侓。
走訪社區宣傳演習
委員歐陽廣球議程前發言指,《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將於明年八月中生效,建議加強宣講讓法案順利着陸。舊防火安全規章沿用二十多年,本澳不少屋邨樓宇及場地公共走火通道雜物亂放、車輛違泊違停不當被佔用的情況比比皆是,已成為社會隱患。本澳樓宇狀況及管理複雜,防火設備及大廈環境各異,建議多吸納各大廈管理機關的意見,釐清法案對樓宇管理企業、管理機關及業主之間的權責。
社區防火安全除依靠法律外,更倚重預防工作,建議除走訪社團外,亦要走進社區屋邨提前宣傳教育,同時加大消防安全主任培訓及演習,以滿足法案對“安全崗設置”人員的需求,並與相關部門研判法律生效後,在不影響消防安全的情況下,開闢空間利用閒置土地或夜間開放路段,紓緩電單車泊位不足。
三無大廈綑綁聯管
杜妙玲指,新法公佈三個月,但仍有不少大廈居民反映對具體規定並不十分了解,希望政府藉這段時間進一步明確和細化新法的具體操作程序,讓社會了解檢控標準;並加大法律宣傳推廣力度,加強推送簡明的圖文包,讓居民更容易明白,清楚違反法律的後果。
委員曾家樺表示,當局曾稱“三無大廈”防火責任將歸咎於所有業權人。但現實上存在不少困難。建議針對“三無大廈”,政府可提供足夠的支援讓居民成立業主委員會,讓更多業主意識管理自身大廈的責任。新法實施後,希望通過定期的防火安全培訓,讓大廈輪替或鼓勵多於一人擔任“防火安全負責人”的理念,讓更多業主學習到防火安全知識。參考香港“聯廈聯管”概念,通過將相鄰“三無大廈”綑綁管理,由政府主導,共同聘用管理公司,為大廈提供設施保養及清潔服務。鼓勵聯廈聯管,採用聯廈防火安全負責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