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地:中國土地信仰文化的情感與理念
一
澳門作為中華文化根深葉茂的地方,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各地華人將原鄉的土地神和信俗帶到我們這片土地,形成了歷史悠久、分佈廣泛、特色鮮明的土地信仰文化。澳門的土地信俗以三大土地廟為傳承核心,分佈全澳約二百座的土地神壇為支柱,每年農曆二月初二的土地誕為年度重點活動,構成深入社區,流傳不斷,活態多樣的“澳門土地信仰文化”。
澳門理工學院中西文化研究所的學術團隊,近年與澳門沙梨頭土地廟慈善會、雀仔園福德祠土地廟值理會、下環福德祠慈善會以及眾多掌管各方土地神壇的坊會和團體攜手合作,以實地拍攝、測量、記錄、建檔等方式,開展“澳門土地神壇調查”和“澳門土地信俗口述歷史計劃”兩項研究,為澳門“土地信俗”申報澳門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提供實徵資料和學術基礎。經過多年調查,最近出版了研究成果《人法地:澳門土地神壇調查報告》。
二
中國的土地文化,由來已久,根深蒂固。中華民族在自己漫長而連續的歷史上,形成了對大地深深的眷戀和崇敬。人文感情演變成了宗教崇拜,宗教崇拜蘊育出了哲學理解。中國哲學史上,諸子百家,對於“地”皆有着其深刻而獨特的哲思。
宇宙有三才,地居其一,如《周易》“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一句。“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老子》說“四大”,其中道為形而上的概念,形而下者,仍是天地人,“三大”而已。佛家更有一“四大”結構,曰“地水火風”。宇宙的四個基本要素,“地”居其首。佛之三千大千世界,西方極樂淨土,其宇宙本體論皆以“地”為基礎要素。
地,性大而德善,《周易》坤卦“象傳”首句“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一語道盡大地之高尚品性。《禮記 · 樂記》一句“春作夏長,仁也;秋斂冬藏,義也”,道出大地之“與人為善”的美德。地,上承天道而下施人道,故人當以之為師,循其規律而生活,這便是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含義。法者,師也,效也,則也,承也,從也,順也,故而莊子又說,“通於天者,道也;順於地者,德也。”
西漢大儒董仲舒於天地人三才之關係,有更深入的認識:“天地人,萬物之本也。天生之,地養之,人成之。”——天生人,地養人,人反過來以自身的價值成就天地的價值。所以董子又說“天道施,地道化,人道義”。
地養人,人愛地、人護地、人惜地。管子說:“為人君而不能謹守其山林菹澤草萊,不可以為天下王。”做王者,不但要管人,更要護地,否則便無資格做王。大禹說:“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長。夏三月,川澤不入網罟,以成魚鱉之長。”荀子說:“聖主之制也:草木榮華滋碩之時,則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絕其長也。黿鼉魚鱉鰍鱣孕別之時,罔罟毒藥不入澤,不夭其生,不絕其長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時,故五穀不絕,而百姓有餘食也。汙池淵沼川澤,謹其時禁,故魚鱉優多,而百姓有餘用也。斬伐養長不失其時,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餘材也。”中國的古聖先賢留下了無數的愛護大地、保護環境、維持生態、愛惜眾生的美言善行。佛道兩教的各種戒律中,都有關於愛護大地、珍惜眾生的戒條。老莊尚“無為”,人知其乃政治哲學,殊不知此哲學之根實乃是出於一種深刻的自然哲學理念:“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
承地之恩,法地之則,愛地之美,護地之和——構成了中國土地文化之基本的靈性情感和哲學理念。此種情感與理念的融和,滋生出了中國民間土地神化的觀念,形成了以敬拜土地神為重要形式的土地信仰。所信仰的偶像,大至“后土”“地母”之主宰大地之神,小至各司一方土地的“福德正神”,構成了中國豐富的土地文化的另一個重要側面。
后土地母,神只有一個,壇只有一尊,位於山西省萬榮縣,漢唐時代皇帝祭祀,須親臨其地祭拜,各地並無分壇。散佈於全國各地的“土地廟”,所供者,是土地小神,土地公(孫悟空走到一地動輒抓出一個來問話的那種)。與幾乎所有民間信仰的神明(如媽祖、文昌、關公等)一樣,此土地公也是先在人間做過人,死後有美名留世,遂被歸為神位,成為不死之神的。他在世時的名字叫張福德,成神後許多地方仍用他的俗名,這便是“福德正神”的來源。本書所勘察統計者,便是散佈於澳門街頭巷閭的土地神壇,所供奉的土地神,便是“福德正神”。至於這位土地公是張福德一人多體分身各地現身,還是一人一地各有其人,人們未作過多講究,反正是要用他作為土地的化身,頂禮之,崇拜之,以表達對大地的深情厚意。
中華民族對土地的特殊情感,可能還有一個特殊原因:華夏文明是世界上唯一一個連續不間斷的文明,就是說,古往今來,我們從來沒有離開過這片土地。“華夏”與“華族”,這兩個概念始終是粘在一起的。不像當今世界上任何一個其他民族那樣,其民族名稱和他們現在的居住地的名稱,是在某個時刻被歷史硬性對接起來的。從這層意義看,中國人敬奉土地公,除了表達對大地整體意義上的崇敬之情外,可能還有一層本土人文意義上的情愫——在沒有街道辦事處、沒有鄉公所、沒有保甲長、沒有戶口名簿的時代,設一土地神壇,祭之拜之,以標明自己的本土歸屬。
三
澳門雖處於華南沿海一隅,但明嘉靖年間開埠後,迅速成為對外貿易和文化交流的國際港口,以及沿海地區居民嚮往的謀生之所。各地華人將故鄉的文化,包括土地信俗帶到澳門,並成為澳門主流文化的一部分,形成了迥異於天主教與基督新教的宗教信仰與風俗,極大地豐富了澳門的地域文化內涵。
在漫長的傳承過程中,澳門土地信俗特徵顯著。從空間分佈看,澳門的土地神壇或坐落於大樹之下,或在廟宇內,或在廟宇旁,或在建築入口處,或在街道盡頭或轉彎處,有的甚至在民居或商店內,或在海邊,數量眾多而密集,且主要分佈於華人聚居的區域。從土地神壇的建築規模看,大致可分為廟宇、神壇和神龕三種類型。從供奉對象看,可分為神像、石碑或石主等三種,且在不同區域而有所差異,如在半島地區供奉神像的土地廟主要分佈於新馬路、內港、沙梨頭一帶,供奉石主或石敢當的土地廟主要集中在新馬路和沙梨頭區域,而路環則以供奉神像為主。從土地神壇的建築裝飾看,許多土地神壇屋簷和牆面相交處都有嶺南地區特徵的封簷板建構,其雕刻通常使用浮雕和通雕的工藝,內容大都以花鳥魚蟲為主,並以寓意吉祥平安者居多。從土地神壇的匾聯內容看,皆有歌功頌德、祈求福佑等豐富的傳統文化內涵,反映出華人渴望抵禦天災、生活安寧、子孫滿堂、財富豐盈等現實訴求。因此土地信仰作為一種華人傳統文化,擁有廣泛的群體認同基礎,構成了增強民族認同與歸屬意識的文化象徵符號。
澳門土地信俗具有如此重要的社會文化意義,而其分佈具有如此密集的實物分佈特點,基本保留歷史發展的原貌,呈現出至今仍持續興盛不衰的典型地域特色。但由於各種特殊的歷史和現實原因,有關澳門土地神壇的文獻載錄,同樣面臨實物存在多於文獻記載,活態信仰實踐持續不斷而缺乏動態記錄,信仰者眾多而專業研究者缺乏,民間關注度極高而有關專職機構反應不到位等尷尬局面。因此至今為止,澳門土地神壇有多少,基本情況如何,其主要分佈於澳門的哪些區域,民眾的信仰狀況是怎樣的,尚缺乏基本記錄。因未有開展普查研究,要開展保護和傳承工作,遇到不少實際困難。這種現狀,顯然與華人信眾迫切的現實需求和日常生活的精神需求是不相適應的,對傳承保護最具澳門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不利的。基於這樣的思路,澳門理工學院中西文化研究所在社會各界的支持下,經過數年不懈努力,終於完成了《人法地:澳門土地神壇調查報告》,對澳門土地神壇的基本情況,作了較為全面的梳理。
由於歷史的特殊原因,在內地土地神壇的來源地已很難找到如此堅持不懈普遍信奉土地信俗的代表性區域,而澳門土地信俗傳承的顯著特徵是,無論是物質形態——土地神壇,還是非物質形態——信俗文化,幾乎囊括了歷史上的各種形態,而又使其具有鮮明的時代發展特點,這表明澳門在傳承和弘揚優秀中華傳統文化方面確實有獨特的貢獻。
文獻是歷史學的基礎,沒有權威可靠的文獻,就無法對歷史作出準確的描述和判斷。古人云:“無徵不信”,“信而有徵”。我們期望多做“有徵可信”的工作,即是一個良好開端。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法地:澳門土地神壇調查報告》可以作為一個小小的窗口,透過它,透過澳門這個小地方的土地公崇拜,窺見整個博大精深的中華土地文明。
林發欽
(澳門理工學院人文及社會
科學高等學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