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微信支付寶個人收款碼禁商用
【本報綜合報道】據《北京日報》、財聯社廿六日報道:“二○二二年三月一日起個人收款碼禁用於經營性服務”及“禁止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被用於遠程非面對面收款”的消息近日刷屏網絡。獲悉,這一消息源自央行近期發佈的條碼支付監管新通知。
這份網傳的央行文件並非是近日出台的。早在十月十三日,央行就已經公開發佈了《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從支付受理終端業務管理、特約商戶管理、收單業務監測三個方面入手,對收單機構和清算結構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與此同時,條碼支付也被納入監管,對個人收款條碼的使用規範作出具體規定,並將於二○二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具體解釋稱,近年來,個人收款條碼得到廣泛運用,提高了資金收付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風險隱患。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額收益吸引大量人員使用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與賭客“點對點”線上遠程轉移賭資,將賭資分拆隱藏於眾多正常交易場景。
為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更好發揮收款條碼的普惠性、便利性,《通知》提出一些針對性要求。
防不法分子利用
其中,《通知》對收款條碼管理進行了說明,對於個人或特約商戶等收款人生成的,用於付款人識讀並發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條碼,應有效區分個人和特約商戶使用收款條碼的場景和用途,防範收款條碼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於違法違規活動。對於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
彌補漏洞防洗錢
《通知》還對遠程非面對面收款進行了說明。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禁止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被用於遠程非面對面收款。對於通過截屏、下載等方式保存的個人動態收款條碼,應當參照執行個人靜態收款條碼有關規定。“將條碼支付納入監管,彌補了之前可能被洗錢利用比較多的條碼支付通道漏洞。”博通諮詢首席分析師王蓬博分析稱,特別是對個人收款碼的管理,《通知》的要求會有效避免個人收款碼通道被交易平台利用。
另外,將個人收款碼轉為商戶收款碼,對個人經營者及消費者的影響亦備受關注。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曾表示,特約商戶實名制是收單業務的基礎性制度,是確保交易真實性、維護收單市場秩序、防範違法犯罪活動的重要保障。而個人經營者和小微商戶配合收單機構完成商戶入網程序之後,收單機構應當按照商戶服務標準提供支付服務,按規定建立商戶與收單結算賬戶等要素信息關聯對應關係,這有助於從源頭防範外包機構挪用資金、大商戶“二清”等風險,有助於更好地保障個人經營者和小微商戶的資金安全和服務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