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 澱
生活迫人,放在任何時代都是橫亙於路中的大石,搬不動它,也只有繞路而行。社會當然會往前走,經濟改善,福利增加,生活壓力該沒有那麼大了吧?但又不盡然,看看今天,大家還是在慨嘆物價漲、樓價貴、開銷大、收入減……
看來,每個時代都有其本身的困難之處,身處其中,甚感勞累,然跨過之後,只剩記憶,倒不以為苦,視作歷練而已!
這幾天拜讀笑姐的大作《日子輕輕地過去》,當中一篇〈把沉澱下來的精釀〉,篇名說得對,歲月沉澱下來的,都是精釀,餘甘回味,醇香繚繞,終生享用。篇中有一段寫報社前輩譚永光先生入職往事:
一九七七年,十三歲的光仔在氹仔坊眾學校剛小學畢業,成績優秀卻無錢升學,校長關少紅女士介紹他入職報社當排字房學徒,做些零碎工夫。……每月的發薪日,光仔把三百七十元工資全交給已在報社門前等候着的媽媽。
像透了粵語長片中的情節,但當然,這確是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社會實況。在那個貧乏的年代,小孩學費是一大難題,不少父母不想子女繼續升學的最大原因是:小孩出來工作掙錢,可以讓家中環境改善。
領了工資要給家用,是從譚先生到在下這一代人,都奉行無誤的慣例。譚先生給家用的比例是百分百。在下不才,當年大學畢業後首份教職,薪酬二千二百二十五元,付一千元家用,約是百分之四十五。因應通脹,金額雖上升,然比例卻下降。至於今天,仍付家用者,相信比例更進一步下調,聽回來的,是約十分之一左右。
當然,更有分文不付的。這沒有犯法,澳門法例沒有規定子女須付家用予父母。他們沒有倒過頭來跟父母要錢,已經還得神落了。
彭海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