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籲勿濫用官方標誌
【本報消息】司警局訊:近日司警局接獲居民反映,指網絡社交平台流傳一條以司警局標誌為背景、內容關於防騙的語音短片。司警局澄清從未發出相關短片,亦未同意他人使用局方標誌。
司警局提醒居民切勿擅自使用公共部門標誌,因此舉有可能觸犯澳門《刑法典》第二九六條“濫用名稱、標誌或制服”的相關規定。
居民應循官方途徑核實或查詢警情訊息,可關注司警局在各新媒體平台設立的官方專頁或帳號,了解最新防罪資訊;不應轉發未經證實的消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猜測或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