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建澳八建議促健康博彩
【本報消息】《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諮詢期昨結束。
民眾建澳聯盟昨向博彩監察協調局遞交意見書,包括建議批給年限在十五至二十年之間,並保持適度穩定減少不利因素等八點意見建議。
該會理事長李良汪、副理事長許龍通、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陳茵茵及委員唐可嵐向博監局遞交意見書,由博監局副局長廖志聰及博彩研究及聯絡廳長陳玉雪代表接收。
該會提出八點意見建議:一、修訂法律制度推動持續發展。修改“博彩法”關係到整個澳門未來的經濟發展及社會民生福祉,期望政府的修改具有國際視野,並根據本澳未來整體發展的格局,作出合理性、科學性及前瞻性的規劃,以確保澳門博彩業可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
提非博彩元素比重
二、政策推動助力產業多元發展。建議未來政府需更謹慎平衡博彩業和非博彩業的發展,尤其在重新競投的合約中,提升博彩企業發展非博彩元素的比重,並透過政策推動增加休閒旅遊產業元素,把握大灣區及橫琴粵澳深合區的發展優勢,為澳門帶來持續的經濟及社會貢獻。
三、對標國家政策防止網絡犯罪。建議加入預防網絡賭博犯罪行為規範,對標國家準則,為日後博彩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律保障。
設專項基金促經濟
四、設立專項基金促進經濟發展。建議未來博彩業界應承擔更多社會責任,包括設立“休閒娛樂發展基金”、“智慧城市推動基金”及“初創基金”,增加吸引遊客元素,提升本澳在國際知名度,助力澳門青年初創企業創建區域品牌,協助澳門經濟多元發展。
五、確立制度保障本地工人就業。博彩業支撐本澳重要的就業市場,當局除了從工作培訓方面作規範,更應思考在賭牌重新競投時,如何透過制度明確保障本地工人的就業權益,以維持社會穩定。
完善設定履行指標
六、保持適度穩定減少不利因素。在處理好“正副”賭牌關係的前提下,也要保證博彩業發展的穩定性,不宜大幅度改變,減低博企未能續約而衍生的大批員工失業問題。並建議適當增加以本地為主的投資者競投賭牌,甚至可以考慮以政府基金為主導的形式參與其中。
七、完善批給期限設定履行指標。批給年限方面,建議期限在十五至二十年之間,並在特殊情況下可延長批給不多於總年期的五分之一。以及設立批給履行合同的指標,包括社會責任、發展規模、非博彩元素等,並訂出相應達到的指標和處罰機制,當過程中指標不符合可以給予處罰,而到下一個批給期限到期,可以按總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淘汰。
八、優化持牌者的合作經營模式。持牌者與合作夥伴(俗稱“衛星館”)共同經營,其與博彩中介一樣,在澳門博彩業發展中都起到積極作用,特別在就業方面,因此建議保持一定的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