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隆溪《道與邏各斯》錯了嗎?
一九八五年,張隆溪先生在美國期刊上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為《道與邏各斯》。張文的焦點是西方語音中心主義及其代表的種族中心偏見,尤其針對西方人對中文的偏見。
張文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針對的是黑格爾、萊布尼茲等人的偏見。例如,黑格爾從語音中心主義出發,認為重書寫形式的中文缺乏理性屬性,一個符號不能產生多層語義,顯然是對中文的無知。 第二部分,張隆溪贊同斯皮瓦克對德里達的解讀。張隆溪着重指出,德里達居然引用龐德等人對中文的粗淺理論來理解中國文字。也正是在這一部分,張隆溪提出,《道德經》的第一句話:“道可道,非常道”,其中“道”有“說”和“道”的雙關,與西方 logos 的“言說”和“理性”的雙關,正好脗合。張隆溪以此說明,西方有“邏各斯”,中國有“道”,所以中國也有邏各斯中心。
其實,在古希臘哲學中,logos最初有尺度的意思。老莊主張道法自然,赫拉克利特認為永恆的活火按一定尺度或比例燃燒,智慧就是聽自然的話。因此,道與邏各斯的相通性的重心,不在言、不在理、不在道可道(言、理合一),而在於法、在於尺度。張文似未抓住這個根本。
普羅泰戈拉主張人是萬物的尺度。荷爾德林主張神為人的尺度。海德格爾在存在論意義上闡發荷爾德林的尺度說,強調測度的根基性作用。我以為,可以將邏各斯中心主義與普羅泰戈拉至海德格爾的尺度說結合起來考察。
老莊之道,不同於柏拉圖之邏各斯(speech+
reason)。老莊主張絕聖去智,當然不可能成了理性中心主義的鼻祖。可道即非常道,因此,道與言其實在老莊哲學中是分裂的,所以老子說,道之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莊子說,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龔 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