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新趨勢 環保要先行
近年環保議題在澳門越發受到民眾的重視,其重要性體現在立法層面。自一九年出台第十六/二○一九號法律《限制提供塑膠袋》起,開始引起市民的廣泛討論和關注,至今已實施將近兩年。此法出台後廣為民眾認識,甚至遊客了解,儼然成為日常生活一部分。在接近一年後,政府再出台與環保有關的立法舉措,通過作出第二二二/二○二○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自二○二一年起禁止澳門境內繼續進口一次性的發泡膠餐具。最新公佈,行政長官根據第七/二○○三號法律《對外貿易法》的有關規定而出台第一二二/二○二一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由二○二二年起,澳門將禁止進口及轉運不可降解塑膠製一次性餐飲吸管和一次性飲料攪拌棒。澳門特區政府在幾年間陸續推出有關規定,除在法律層面體現特區在保護環境的態度,其一連串動作的作用是令市民甚至其他訪澳人士提高環保意識,認清本澳認真貫彻落實環保使命的堅決態度,是為立法的另一潛在效用,即對市民起到教育作用。
本期博企與本地口罩廠商的合作,確實是大型企業對本地中小微企作出支持的一個例子。大型休閒娛樂區人流暢旺,尤其現時本澳的旅客潮逐漸回溫以及此類型地點服務性行業人員亦相對更多的情況下,對口罩的需求數量大且有增無減。口罩廠積極研發適用於製作口罩的新技術,同時可進一步開始研究改良口罩物料,使其可被快速分解或回收再造的方法和技術。
澳門作為旅遊休閒勝地,旅客開始回升但每人每日仍然需要使用口罩下,醫療垃圾問題相信將不日湧現。在特區政府對環保問題的重視以及市民對環保議題的覺悟下,大型企業及中小企在推進合作時,應考慮從另一社會責任角度出發,積極響應立法者的號召及使命。
澳門立法及司法見解研究會研習團隊 林之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