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新鮮吃
小吃貨詩人送來一盒香港某品牌的流心月餅,是幾年前去香港參加一個文學活動時她介紹給我的牌子。那次住在曾是女子監獄、傳染病院、痲瘋病院、精神病院的雅翠山房最後一幢兩層高、靠山坡的小樓裡。大家都說陰氣太重,整幢小樓瀰漫着一種說不出來的氣息。第二天聽說同行伙伴有人徹夜未眠。而我這個經常失眠、體質敏感之人,那夜和大伙在旺角一家潮州打冷大吃一頓之後回到房間,從盒中取出小小月餅,撕開包裝,一親芳澤——甜甜軟軟的奶黃在舌上欲化不化之間與酥軟的月餅皮糾纏,好吃到足以讓你忘了什麼陰氣什麼精神病院重,小確幸成功抗擊恐懼,一夜無夢。
電影《七宗罪》裡,貪吃是最早被處罰的罪。而被稱為吃貨,似乎也不怎麼體面。然而對美食的熱愛,連魯迅先生都不能免俗,我等俗人,自不必說。
魯迅的《馬上日記》曾自爆吃柿霜糖的往事:朋友送來柿霜糖,“是圓圓的小薄片,黃棕色,吃起來又涼又細膩”。許廣平告之此乃河南名產,性涼,嘴角生瘡之類用之一搽便會好,可那時他已吃了一大半,趕緊將所餘收起,想將來嘴角生瘡時搽。到了夜間,卻又忍不住拿了出來,“因為我忽而又以為嘴角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還不如趁新鮮吃一點。不料一吃,就又吃了一大半。”嘖嘖,這就是我的偶像,可愛得很。
貪吃雖算不得什麼大事(好不好吃倒是大事),卻總要有個譜。想起清人王士禛《池北偶談》中提到殿帥姚某“性饕餮,每得坡公手帖,輒換得羊肉數斤”。不才雖是吃貨,但坡公手帖那種寶貝,別說我早戒了羊肉,就算甘之如飴,哦,如柿霜糖好了,也斷不會拿來換吃的。
谷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