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快過路
本澳人多車多相信無人有異議,在如此繁忙的交通環境下,道路使用者互相禮讓、懂得從別人的角度設想,可以令交通更暢順。否則,隨時牽一髮動全身,可能因為個人的自私行為令交通大為阻塞。
《道路交通法》規定,車輛在斑馬線前要讓行人,很多駕駛者十分守規距,懂得禮讓,問題是途人也要有一份責任心。只要隨便詢問一下駕駛者,相信十有八九最不滿的是不少途人將斑馬線當作人行道,即使道路十分擠塞,依然慢條斯理,低頭看着手機在馬路上漫步。個別家長亦拖着小朋友施施然走過。
雖然《道路交通法》規定車輛在斑馬線前要讓途人先行,但同樣規定途人在橫過車行道時,無論是否有斑馬線,也要盡快橫過,以免影響交通,違者可被罰款三百大元。遺憾的是,當局不時會執罰車輛斑馬線不讓途人,但途人慢條斯理橫過馬路卻甚少被罰,以致很多人以為途人行走在斑馬線上是等同人行道,車輛因等候途人導致擠塞與其無關,只要自我感覺舒服良好即可。
看看內地,兩年前已開始執行,倘行人在橫過馬路時低頭看手機已可以即時罰款,目的只是要交通更暢順一點,看來更值得本澳借鑑。
秦 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