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文化的本質
前陣子熱議的阿里巴巴女員工被迫陪酒後經歷勸酒、灌酒至無意識遭客戶猥褻以及自家上司性侵的事件,讓“酒桌文化”再次被提上了輿論風口。酒桌文化本質上是“權力文化”,對認同此文化的人而言,酒桌上的樂趣不在於喝酒,而在於“權力”的一次次確認與實踐,是將權力排序不斷排練進入日常、血液、本能,隨之將權力不斷泛化,可以說是最糟糕的場所。
這種酒桌文化在內地尤其盛行。而在澳門,據觀察,倘若是在工作應酬場合的酒桌上,有內地過來的夥伴,終究難免。還有一種情況是,倘若公司領導層是被內地文化“浸”過的男性,那也恐怕難免。我待過的公司中,有兩次遇到了此類領導,他們都自稱已移民來澳二、三十年了,但一上酒桌,喝酒勸酒的勁就暴露了他們所認同的“遊戲規則”,以及隱藏在血液裡的糟粕文化。其中一家公司的一位女上司,還以“自己是最常被領導帶去酒局見客戶”而到處炫耀。大多數女性或許從沒有想過,酒桌文化從另一層面來看,就是職場上對女性驅逐的過程。
阿里一事目前已進入審查階段,最後如何定罪尚未知。但同樣值得深省的是,安排女員工給異性領導或客戶陪酒、陪唱歌,這種行為本身就是把女性作為一種“資源”去交換與利用,才會發生該名女受害者向阿里相關高層投訴此事時,高層的回應是:現在我已經有意識地只招男性不招女性了。換言之,他們的宣稱是否也可以理解為:我要直接驅逐女性了,你只是一個性玩物,你進什麼職場。
不過現實中,這種“文化”的共謀,個體在具體處境中依然很難反抗。只能希望通過此事讓所有男性重新認識“借酒”犯罪的代價,希望類似“安排”能遭到全社會的厭棄。
葛 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