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司:支持選管會履責決定
【本報消息】對於立法會選管會“DQ”多位參選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強調,選管會依法審查參選人,是選舉法賦予選管會的權利及職責,政府對選管會的履責及決定,堅決支持。法律已設定完善制度,若受影響人士不認同選管會的決定, 可在期限內提出聲明異議,若對選管會最終決定仍不滿,甚至可訴之終審法院。
至於選管會制訂的七項審查準則是否超越法律本身?張永春不認同,有關不擁護、不效忠的條文需要具體執行權限機構作審查,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事無鉅細,故需要選管會依照法律所定原則,訂定可操作性標準進行審查。至於七準則公佈的時間問題,相信選管會是考慮公平、適宜時間作出的選擇。
無收窄言論自由
張永春強調選管會的七項準則沒有違反選舉法及基本法,亦不認為居民的選舉權和言論自由被任意剝奪或收窄。“與居民不同,對政治人物、從政者的話,其政治取態、言行舉止、個人私德等,都應高於他人。”因為從政者在社會中有一定影響力及公共權力,而有關做法亦不是澳門獨有,全世界都如此。但對於普通居民,“覺得政府做得唔啱咪鬧囉,居民監督政府權力不會受影響。”
張永春形容“鬧政府”的界線很清晰,“我哋都成日被鬧啦,鬧市政署通渠唔好、鬧流浪狗管理唔好,這冇乜問題,不是針對共產黨基本領導的攻擊及抹黑。”重申作為從政者,應支持共產黨,“批評有分善意,有分煽動、抹黑、希望制度倒台的,這兩者不同,相信普通居民可以自己的思維理解到。”強調界線是管理特區的從政者,包括議員和官員要做到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所提到的三條愛國者標準。
確保愛國者治澳
張永春提到,生活在澳門,社會很和諧,但近年國際及周邊地區發生的事件,居民都看到,國家所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受到的挑戰有目共睹。澳門人一方面共享國家發展成就,同時應與國家一同承擔國家安全發展利益的責任。尤其是近年情況不斷發生變化,風險越來越大。澳門回歸以來,愛國者治澳原則落實得較好,都是“一國兩制”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但仍要居安思危,仍有風險要面對,應依法確保愛國者治澳原則真正得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