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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8日
第B11版: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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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金主疑浸大職員

“光城者”案金主疑浸大職員

三涉案中學生被控違國安法

【本報消息】據中新社、港媒報道:香港警方國安處早前偵破“港獨”組織“光城者”圖謀恐怖襲擊案,拘捕九人。國安處昨押解疑為案件金主的浸大職員赴石門浸大校園調查。

據消息,被捕九人當中有人是“金主”,疑為被捕浸會大學持續教育學院公關及傳訊主任杜倚獅,而於同一案件被捕的中學教職員則是其太太。浸大隨後證實,一名職員被捕。

昨日中午十二時,約十名國安處探員押解案中疑犯前往位於石門的浸大國際學院調查,在場逗留約一小時後離開。

浸大校長衛炳江當日向職員及學生發信,指大學一名職員因涉嫌與一宗由鼓吹港獨組織策劃的恐怖襲擊計劃有關的案件而被捕,警方當日手持搜查令進入石門校園搜集資料,大學會全力協助調查,並已即時暫停該名被捕職員的職務。信中又指,恐怖主義和暴力嚴重威脅市民安全,甚至社會和國家的安寧和秩序,強烈譴責恐怖主義及暴力行為,而大學成員亦必須時刻守法,並呼籲要理性表達意見和討論,以及和平解決分歧。

另外,警方昨落案控告案中三名中學生違反香港國安法,指他們涉嫌“串謀策劃恐怖活動罪”,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三名被告包括何裕泓(十七歲)、歐文(十九歲)及十五歲男生。控方指出,三人於今年六月六日至七月五日期間,在香港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設施,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廿四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一五九A及第一五九C條。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九月一日處理,獲法庭批准。就保釋問題,總裁判官蘇惠德在聽畢三名被告陳詞後,決定拒絕相關申請,三人須還柙候審。何裕泓、歐文放棄八天保釋覆核權,十五歲男生將於七月十五日再處理保釋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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