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的傳統建築
除了西關大屋,另一種城市化了的廣府建築名為“竹筒屋”,是嶺南城市常見的傳統民居,有內地學者認為這種民居在十九世紀已經在廣州出現。因當時廣州的工商業發展快速,城市人口大幅增加,土地供不應求而地價不斷上漲,於是出現了節約用地並方便建造的“竹筒屋”。
顧名思義,竹筒屋只有一個開間,門口臨街,寬度較窄,屋內由前到後有多個房間連續排列,仿如一節節的竹子。在潮汕地區,竹筒屋被稱為“竹竿厝”。竹筒屋可以是純粹的民居,而沿主街的竹筒屋則將地面層的廳堂用作商舖。
比較完整的竹筒屋一般分為前、中、後三個部分,前部是大門及門廳,中部為大廳,設有夾層作為神樓,廳後為房,後部是房、廚房和廁所。三個部分以天井分隔,以廊相連。整體設計有利減少太陽輻射,便於通風散熱。
其實,在澳門的舊區中隨處可見這種嶺南民居,關前街、草堆街、爐石塘仍保存着一些這樣的民居。而福隆新街一帶,是這種民居保存最多的街區。
竹筒屋有另一個西化了的變體,就是“騎樓”式建築,將地面層前部空間部分架空形成走廊,除了在嶺南地區,在其他多雨、濕熱的城市也有。在台灣地區叫“街屋”,在新加坡和東南亞國家叫“店屋”或“五腳基”,因為當地法例規定騎樓層退縮的寬度為五英尺。
一八七八年,香港港英政府頒佈了《騎樓規則》,開始建造被稱為“下舖上居”騎樓式“唐樓”。
民國初年,廣州政府大力推動騎樓建設,制定騎樓的建築章法。騎樓通常為二至四層,地面層為商店,二層以上作為住宅。騎樓在廣州盛行一時,僅荔灣區轄區內,騎樓總長度就達八公里,在越秀區的長堤大馬路、中山四路、中山五路、北京路、盛德路、海珠南路以及海珠區南華路都有騎樓。
在澳門,一九一八年開通的新馬路兩旁及沿提督馬路、內港一帶的建築物都是澳門早期的騎樓設計,臨街面帶有中西合璧裝飾,反映嶺南文化的多元與包容。(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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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