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投資調解課程圓滿結束
【本報消息】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十五名“CEPA投資爭端調解員”繼六月六日通過線上上課完成由該中心主辦的“CEPA投資爭端調解課程”第一部分課程後,在六月二十日於澳門世界貿易中心澳門廳完成第二部分課程。
“CEPA(《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投資爭端調解課程”第二部分由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秘書長黃淑禧主講,內容主要是內地與澳門《CEPA投資協議》、澳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制定的《〈CEPA 投資協議〉投資爭端調解機制》、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的《〈CEPA 投資協議〉之調解規則》和澳門相關法律規定。相比課程第一部分(主要介紹CEPA《投資協議》的背景與解決兩地投資糾紛的理論基礎),課程第二部分主要向學員講解將來實際處理CEPA投資爭端調解程序時需應用的知識。整個課程令學員了解內地與澳門《CEPA投資協議》的內容、掌握在澳門進行CEPA投資爭端調解程序的實體及程序性規定,亦學習到內地相關機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香港仲裁中心)的國際投資爭端解決經驗。
黃淑禧肯定是次課程的成效,表示儘管CEPA投資爭端的調解機制只是CEPA《投資協議》的爭議解決機制的其中一種,目前未有相關個案,但相信隨着經濟多元化發展,未來將出現各種不同的爭議及需求,因此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更應大力推廣及發展建立多元化的爭議解決機制,率先構建成熟的機制應對。是次課程得到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的“CEPA投資爭端調解員”全體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