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社會理解和支持道路工程
根據早前報章報道,本澳二○二一年的道路工程將增加21%。有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認為,市民普遍關心道路工程能否如期完工或提前竣工,政府的道路工程協調小組需做好把關工作,例如在申請施工准照時,要求提交更詳細的工程進度表、施工人手、使用器械,以及遇到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的應對方法等。他又建議特區政府應定期派稽查人員巡查道路工程和引入電子監察系統,若發現施工延誤,應採取行政手段處罰。交通運輸業總工會會務顧問認為,政府重視道路工程對業界的影響,雙方存在溝通,當局會主動向業界講解道路工程的施工進度,業界也會提出上落貨等問題。
一、多向社會解釋工程的必要性
對於本澳今年道路工程將比去年增加21%,對駕駛者和居民來說,確實是不好的消息,因為道路工程可以謂連年增加,以本澳彈丸之地,可以說已成為“世界之最”,有市民及傳媒更諷刺本澳地下好像有掘之不盡的黃金,需要政府不斷開採云云。從另一角度來看,本澳各項道路工程的開展,也是代表城市發展的結果,亦是城市更新的必要措施。從客觀分析,筆者認為,特區政府有關部門使用公帑所開展的各項道路工程,當然有其必要性,且必然有其所產生的效用,因此建議特區政府建立機制,在任何大小道路工程開展三至六個月前,必須針對相關的諮詢組織和可能受影響的持份者,詳細解釋有關道路工程的必要性和日後所能發揮的作用,以取得的他們的諒解,甚至獲得他們的支持,這樣就可以使有關的道路工程日後能夠較為順利地開展,遇到阻力亦會相對較小。
二、採取措施確保工程按時完工
特區政府在開展上述的解釋工作後,要使本澳市民對道路工程的開展建立信任,關鍵在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如何想方設法令有關工程能盡量如期完工或提前竣工,如可參考上述交諮委的建議,有關部門應定期派稽查人員巡查道路工程和引入電子監察系統,若發現施工延誤,應採取行政手段處罰等。亦可考慮建立道路工程公司的信譽名單,對於一些能按時完成道路的工程公司,日後投標政府的道路工程時,給予優先參與投標的機會或作為“加分”的條件;反之,對於一些經常延遲完工的公司,應該禁止它們在一定年期內參與政府道路工程的投標,以儆效尤。
三、加強地區的宣導工作
筆者認為,在各項道路工程開展前,有關部門應做好一些地區的宣導工作,如參考外地的做法,在道路工程的開展地點,透過大型告示板清晰列出工程的名稱、開展和預計完成日期,以及反映意見的電話號碼等,並放在當眼位置,以令市民能較好知悉工程的進度和掌握完工時間,以增加社區的體諒和理解。另外,當該區的市民對道路工程的安排有任何意見和投訴時,亦可透過專門的電話反映,政府有關部門能迅速責成有關的道路工程公司作出改善。此外,有關部門亦可透過製作一些大型的宣傳畫報,向市民展示當有關道路工程完成後,能帶給社區和居民有甚麼的好處和效用,例如氹仔基馬拉斯大馬路空中走廊,自二○一八年開展後至今已歷時兩年多,期間造成附近的道路交通擠塞,附近的居民怨聲載道,倘若有關部門事前能以各種方式多些向居民宣傳,當空中走廊建成後能帶給居民的好處,包括居民日後可安全地橫過馬路、附近道路交通變得暢順等,相信可有助適當減低居民對有關工程的不滿和抗拒,某程度上使居民對有關工程增加理解,甚至可產生對未來的美好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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