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經屋法加入計分制回應訴求
李靜儀促持續供應助上樓
【本報消息】行政長官早前表示今年下半年為A區約五千個經屋單位開隊,是新“經屋法”生效後首次開隊。議員李靜儀認為,有持續、足夠的經屋供應,居民才上樓有望,促請政府落實建屋規劃,又建議預留土地興建經屋。
評分考慮家團結構
新“經屋法”下,經屋分配恢復計分排序,評分因素尤其需要考慮家團結構、家團人數、居澳時間,成員中有否長者、殘疾人士或未成年人,家團中永久居民的比例。具體評分方法,將由行政長官批示訂明。政府前日閉門諮詢議員初步計分排序方式。
李靜儀表示,新法的計分方式吸納了社會意見,例如加入居澳時間,回應了居民訴求,但不論法律如何規定,始終要有足夠的供應量,否則沒有長者、殘疾人士或未成年人的家庭,仍是上樓無望。從一九年三千○一十一個經屋申請情況,可知非核心家庭申請踴躍,適婚年齡人士的申請比例也不低,持續興建和供應經屋,這些家庭才會有申請到的可能性。
留合適土地建公屋
對於A區公屋,現時政府規劃今年啟動建約五千二百個經屋單位、明年約四千一百個社屋單位、二三年約五千六百個經屋單位,二四年約五千七百個經屋單位,她期望政府如期啟動及落成興建數量,相信在未來中期時間,居民會有看得見的希望。
A區公屋和偉龍經屋相加起來超過三萬個社、經單位,李靜儀認為,從該次一九年共有逾三萬七千份經屋申請,簡單從數字上看,目前規劃的經屋單位不能滿足需求。現時政府有土地資源,應及早規劃適合用作住屋用途的土地,履行“優先建經屋”的承諾。
李靜儀稱,按照法律精神,經屋仍會先處理家庭式需求,認同政府規劃A區單位以兩房廳(T2)為主,並期望未來再開申請時,檢視單位設置、面積規格和戶型等,以切合家庭未來發展需要。
新法下經屋永遠姓經,轉售時必須以最初購買價售予房屋局。李靜儀認為,下一階段當經屋已滿足到一定需求,可考慮因應家庭發展、增添了新成員,容許家庭有換樓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