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向世貿爭端解決委員會遞交書面陳述
美禁“香港製造”違世貿協定
【中新社香港廿八日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廿八日向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委員會設立的專家組提交首份書面陳述,指出美國實施針對香港貨品的產地來源標記規定,除不合理歧視香港原產貨品外,亦違反多項世貿協定,包括《原產地規則協定》、《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及《關稅與貿易總協定一九九四》。
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表示,香港獨特地位一直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同和尊重,所享有經貿地位跟其他世貿成員一樣。
美國實施帶歧視性和不公的規定,是完全基於政治原因,而非出於世貿協定下,須恰當地確定貨品原產地要求。美國做法不當地將政治考慮摻雜到世貿規則下純技術性的原產地確定中;這種做法如被接納,將破壞以規則為本的多邊貿易制度下準確確定原產地所擔當的關鍵角色。
邱騰華指出,要求香港製造貨品在出口美國時將原產地標示為另一世貿成員的規定,迫使香港企業須根據不同的付運目的地分開處理貨品,令出口成本上升,亦增加出口程序複雜程度,令香港企業相對其他世貿成員處於競爭劣勢。
美方二○二○年八月要求香港製造的商品出口至美國時,其原產地標注從“香港”改成“中國”。由於香港特區在“一國兩制”下享有單獨關稅區地位,同時是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在現行國際貿易規則下,產自香港並出口到美國的商品,其原產地標注為“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