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教學目標到課程建構的思考
上一期,〈教育專業實習生的修練〉這個系列的文章從一節課的教案開始談起,並聯繫到從一節課至培養一個人的思考,其中,先提出教案中教學目標多寡的問題,且探討了一個因一節課的教學目標太多而延伸出在教學設計/規劃上的問題。本期分析另一個“極端”的例子,即教學目標少而重複的問題。
讀者可能會疑惑,不是一直都說,教學內容多,才會有追進度的事嗎?一節課的教學目標少而重複的情況,很多時候會出現在幼稚園或是小學較低的年級。以幼稚園為例,不少學校都是採用現成的教材,通常以一冊教科書為一個主題,而一個主題很可能會用一或兩周時間去完成。筆者曾聽實習生說,兩周教一個主題,哪有那麼多東西去教呢?當然,這是入世未深的實習生的說法而已,並不代表一眾教師的想法,但是,這或多或少地反映了教師在處理課程中可能會碰到的課程深廣度的問題。以一幼稚園的教學主題來說明,如果需要用兩至三周的時間讓學生學習這個主題,那麼,教師可以在課程的廣度上作出規劃,例如以“必須知”(基力)為核心,擴展至“應該知”,或是“可以知”的知識點,並配合不同深淺程度的教學目標。
如果使用這個方法去規劃課程,哪會有不斷重複之理呢?而且按照下圖所示的三個同心圓,至少在教學上,可以為不同能力的學生提供三個不同程度的學習階梯:“必須知”是所有同學完成課程後都必須要獲取的知識;“應該知”是讓部分學習能力強的學生可以多學一些,這樣能滿足到學生學習的能力和動機;至於“可以知”是在滿足了前兩者後,提供更具挑戰性的學習內容給部分學習能力更強的學生。課堂教學的設計,並不是拿班內學生能力的平均值作為考量,而是按照學生不同的能力和需要為準,這也是通過課程的廣度來思考如何規劃課堂。至於課程的深度,這裡並不是指“深度學習”(deep learning),這一議題必須另文討論,本文指向的是在課程目標設置上應考慮到更多的“高階的思考”(higher order thinking),以深入為原則,例如:學生除了會讀某一字/做某一動作外,還可以在不同情境下應用,甚至可以用來創作或是改善日常生活等。事實上,按筆者多年的觀察,在教學目標的編寫中,不少教師仍然停留在最低層的目標。(可瀏覽此網頁的例子:https://learningcenter.unc.edu/tips-and-tools/igher-order-thinking/)或許大家會有兩個疑問:一、每一節就不能重複以前教過的目標嗎?不是的。溫故知新嘛!課程有時是有必要進行重複的,但必須專業地分析其重複的必要性,否則學生的進益不大。二、按上面的課程廣度來說,該如何評核學生呢?先不論用何種方式進行評核,但是評核不應以難倒學生為目的,評核是考核學生是否能達成教與學的目標,應以“必須知”為原則,倘若教師們想考核“應該知”或“可以知”的目標,可以以附加題的方式進行,這樣既不影響沒有學習過的學生,而對學習能力較強的學生也起到了一定的挑戰作用。
對於實習生來說,編寫進度和教案都需要從“課程與教學”的理論出發,輔以對學生心理發展的掌握,這樣才能將理論結合實踐。誠然,對於在職的教師們,之所以稱之為專業,是因為我們的工作需要專業的知識支撐着呢。所以,當大家下次在編寫進度或設計時,也不能忘記專業的原理和原則啊!
(教育專業實習生的修練 · 四)
黃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