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香港居民不准入境
台抵港者須隔離檢疫三周
【香港中通社十七日電】因台灣新冠確診個案持續上升,香港特區政府十六日夜間宣佈,進一步收緊從台灣抵港人士的檢疫及檢測要求。
自五月十七日零時起,未完成接種疫苗的台灣抵港人士須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廿一天,期間接受四次檢測。已完成接種疫苗的人士則須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十四天,期間接受三次檢測,其後七天自行監察,及於抵港第十六天和第十九天接受強制檢測。
登機出示核檢證明
政府同時宣佈,由五月十七日零時零分起,收緊從台灣抵港人士的檢疫及檢測要求。所有在登機當天或之前十四天曾逗留台灣的人士,須於登機時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七十二小時內進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以及其在香港指定檢疫酒店預訂房間的確認書。抵港後,他們須於機場接受“檢測待行”安排,確認檢測陰性結果後,須乘搭政府安排的專車前往指定檢疫酒店進行強制檢疫。在相關要求下,非香港居民將不會獲准入境。
政府發言人表示,正繼續密切監察多個不同地區的疫情、新變種病毒的流行程度、接種疫苗的進度及出入境人數的變化,並會視乎情況需要,調整相關地區到港人士的登機及強制檢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