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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7日
第C08版: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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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具名連署嗎?

可以具名連署嗎?

連署是一種社會運動常用的倡議方式。隨着網絡時代的來臨,各種“線上連署”讓人們要對某項公共議題支持發聲,變得非常簡捷容易。

收到一項提出特定訴求與呼籲的連署書,透過鍵盤敲下自己的名字、任職單位、想說的話,數分鐘就能讓自己成為對議題的倡議者之一。儘管也有運動者批評線上連署過於便捷,“只是出個名字”,實際能造成的影響和壓力不足。但這畢竟是一種運動倡議的開端,展露聲勢,也醞釀進一步的集體行動。

特別對於在大專校院任職的學者們而言,具名對公共議題表達意見,經常是報章雜誌上的常態,歷年來也不少“連名公開信”在投書論壇上流傳。而參加支持的線上連署,本屬成本極小之事,可說是信手拈來的一種支持。

但儘管如此,一個個具體連名的表態,也並非不會遭遇到阻力。

“可以把名字拿下來嗎?”

在高教工會工作的期間,我曾接過一通電話。那是中部一間科技大學人事室的來電。學校人事室?對我們來說,這就跟企業的人資一般,他們通常是工會的“對手”,會主動來電工會讓我有點意外。

“有一件事想要冒昧請你們幫忙。”電話的另一端,傳來了非常客氣的聲音,聽起來是一位資淺的年輕職員,我稍稍鬆了一口氣,繼續聽下去。

她說:“我們學校那位×老師,在網絡上查得到有用××科技大學×老師的名義,加入你們的‘反對校方高層介入大專教師聘任、掏空三級三審’連署,可不可以請你們把他的名字拿下來?”

我第一次接到這樣的“請求”,有點驚訝。

我問她:“請問這是那位老師想要把名字拿下來的嗎?”

“沒有,我們還沒跟她說過這件事,想說直接與你們反映。”

“要不要拿下連署,我們一定尊重連署人的意願。但這應該和她任職的學校無關吧?”

“我們主任說,這樣外界可能會以為我們學校老師都有參加連署,或者誤會這就代表了學校的立場,所以我們才想請你們幫忙拿下來。”

“嗯……大學教師附上任職單位具名參加連署或發表意見,這不是很常見的事情嗎?應該是言論自由的一環吧。”

我繼續說,“而且這連署也不只有你們學校的老師,至少有五十間不同大學的老師參加,每個人都是用自己的名義,只是附上任職單位,你們不用擔心會代表你們學校啦。”

人事室的職員發現無法說服我們,只好悻悻然地掛上電話。所幸,後來我也沒聽到這位老師有無被“關切”。他的名字繼續留在連署名單中。

但無論如何,對於受僱者對公共議題發表意見這件事,僱主竟然覺得有權來電“要求拿下名字”,實在讓我們大開眼界。連最該講究言論自由的大專校院都是如此,一般職場的限制更可見一般。

我想要“匿名連署”

其實,也是有案例,連署人自己來電要求從連署“拿下名字”。

我想起去年我們在台灣發起了“反對教師法修法納入大專教師限年升等與教師評鑑資遣懲罰條款”的網絡連署,一開放短短一天,就有超過百位學者參與。

但隔了兩天,我接到一通電話。電話那頭是有點緊張的聲音,跟我們說:“您好,我是×××老師,很感謝工會你們發起連署,我也簽名了,但我沒想到連署者的名字會直接秀出來,你們可以幫我把我的名字拿下來嗎?或者我可不可以改‘匿名連署’?”

在老師的請求下,我們透過後台,立刻將其名字拿了下來,希望沒有造成他的困擾。只是,後來我們秘書處內部討論了一下,一個困惑是,“參加連署如果沒有具名公開,這種所謂的‘匿名連署’,這……不就只有我們會看到,沒有連署的意義了嗎?”

但可以想像,老師是帶着壓力與不安,所以來電做這樣的請求。我們當然從善如流。

我們有敢具名發言的自由嗎?

走筆至此,我不得不反思,學者們敢公開具名,對公共議題大方表露意見,是理所當然的嗎?還是說,這本來就不過是一種“特權”,是因為(過往)學界工作還高度工作受到保障,才能有的發言自由?

從整體社會觀之,我們固然生活在一個民主的時代,但這種發言自由現實上恐怕仍不普遍。就像是我們也很少看到有什麼企業員工,敢附上任職單位公開具名連署或表達意見;或者像是中小學教師,相對也不那麼多常能具名對公共事務表達意見。“怕惹上麻煩”、“怕被上級關切”大概都是趨於低調的共通原因。 比起來,能具名發言而沒有太大壓力的學界群體,不過是社會上的少數罷了,而且的確可能是特殊歷史階段(高教工作受到特殊保障)的產物。

只不過,若這的確是社會現實,那這種“言論自由”的整體狀況,豈不值得擔憂?如果人們沒有免於恐懼具名表達意見的自由,那麼就是有發言權利,實際意義又有多大?

這種恐懼,其實是勞資關係狀況的展現。如果勞方獲得充分工作保障,而且職場上有民主討論事物的文化,沒有什麼僱主能夠因為有一個勞工去參加了什麼連署,而對他關切或刁難;主管唯一能講究的,只有其工作上的表現水準,勞方也不會擔心工作都做好了“不能去管社會大事”。相對地,僱主若被容許是權力不受控制的獨裁暴君,能隨意掃除看不順眼的員工,那麼別說是什麼具名參加連署,光是政治立場與老闆可能不大相同,勞方都可能得擔心重重,當然是“閉嘴最好”。因此要落實受僱者的言論自由,勞資關係的平等化與進步化,兩者是環環相扣的。

也因此,對公共議題能具名連署,不論是不是當今學者們還有的言論自由,它都值得被普及確保到每一個受僱者身上,而它本身也是勞資關係平等與否、職場中有無民主尊重的溫度計。當你具名表達意見,就會怕“黑掉出事”,這顯然是工作環境出了什麼樣的問題。

我們可以想像,人人忌憚具名表達意見、只流於匿名發言的社會,不會有好的理性討論文化。鼓勵具名負責發言,限縮僱主對員工的表意箝制,才有邁向實質民主的境地可能。

但願,是否要從連署裡“拿下名字”這樣的擔憂,不再出現。

(大學講師、社運工作者)

林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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