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商戶員工需培訓 善用系統
【本報消息】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高級經理林濤表示,餐飲業後台電子化資助計劃的申請企業,需為已在財政局登記註冊營運的獨立實體餐飲企業;具市政署或旅遊局發出的合法及有效餐飲牌照;總僱員人數不超過100人;營運方式必須設有堂食等。
每家企業只能獲批資助一次,僅接受使用計劃認可的三家供應商:左耳集團有限公司(美團)、劃澳一人有限公司(客如雲)、澳門電訊有限公司(e掌櫃);企業需對安裝好的硬件作良好的保養及清潔;在收到執行機構的同意安裝通知書後的一百二十天內,除因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外,必須協助供應商完成系統構建及員工培訓,並開始正式使用系統。
經培訓後,企業需充分善用系統,若有無法滿足營運需求之處需與供應商協調,不能以不適應或功能不足為由放棄使用。如違反規定,主辦機構及執行機構有權立即終止所有資助,並於日後得對同一企業不作出任何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