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雞論鴨且說鵝
剛說過“會稽雞”,今閱報得悉西門公子好鴨。他見到的鴨王眞身,竟是“昂藏丈八”的“彪形大漢”。老朽沒有這口福,只好“殺雁而烹之”。雁者,實即鵝。不過殺雁的又不是我,而是《莊子》的寓言故事。《莊子》名篇〈山木〉的第一節,是莊子與弟子對話,由大木“無所可用”而見存;另一方面是“雁以不材而見殺”,道出遠害全身之難。
話說莊子登山行走,見一大樹,枝繁葉茂,可是伐木者只在樹旁站着,全無砍伐該樹的意圖。樹大而不被斬伐,其中原因,莊子說得很對:“此木以不材得終其天年夫!”沒有用就沒人要。
莊子下了山,造訪其友,其友命僕宰鵝宴客。而家中有鵝一雙,一似“會稽雞”,不能鳴;一能叫。僕問該宰哪一隻?主答曰:“殺不能鳴者。”
翌日,弟子以此事問莊子:“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終其天年;今主人之雁(鵝),以不材死,先生將何處?”莊子笑說:“我將處於‘材’與‘不材’之間。兩者似乎各處適當位置,但其實不然,而這樣還是不免於累患的。若是順其自然而處世,就不是這樣了。”莊子說:“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則不然。無譽無訾,一龍一蛇,與時俱化,而無肯專為;一上一下,以和為量,浮游乎萬物之祖;物物而不物於物,則胡可得而累邪!此神農黃帝之法則也。”莊子認為若順其自然而處世,就不是這樣了。既沒有美譽,也無毀辱,時現時隱如龍見蛇蟄,順着時序而變化,不偏滯留於某一個定點;時進時退,以順任自然為原則,游心於萬物的私情、人類的習慣,就不致於如此了。
“物物而不物於物”,這句話亦見於《莊子 · 在宥》。成玄英疏:“不為物用而用於物者也。”亦即是說:我們用物,但不會被物役使我們。例如:房屋是給我們住的,如今人們反而成為房奴。這就是“物於物”。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