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與機構交流持修電子簽到
【本報消息】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訊:為加強宣傳第四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電子監察措施,局方日前舉辦三場講解會,約一百五十名機構代表出席。
該局非高等教育廳長黃嘉祺及持續教育處代處長譚惠嬌講解電子簽到的實際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項。當局特別提醒,出席“計劃”課程或證照考試的導師及學員均須親自使用身份證於有效時間內以讀卡機簽到及簽退,學員尤其須最遲於上課後十五分鐘內,以及於下課後三十分鐘內作拍卡記錄方視為有效出席(即不能早退)。機構人員、導師及學員亦可透過“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專用網頁(https://www.dsedj.gov.mo/pdac)或手機應用程式自行查閱簽到簽退情況。如遇上電子系統運作不正常或簽到失敗,可即時致電支援熱線六五二一 · 八八○一尋求協助以及作出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