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宇質職培法何時檢討
【本報消息】議員李振宇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影響下,本澳經濟遭到嚴重衝擊,不少居民處於失業或待業狀態。雖然當局持續協助有就業需求的居民進行就業配對工作,但實際配對成功率難言理想,重要原因在於勞動力供給與職位需求嚴重不匹配。此次疫情除再次暴露本澳經濟結構存在問題和風險之外,亦暴露出本澳人力資源結構及質素難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
他認為就業結構性矛盾長期存在,但多年來未能引起政府足夠重視,在疫情持續影響下,有關矛盾更加凸顯。職業培訓是化解就業結構性矛盾的重要途徑,亦是推動產業升級及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重要助力。雖然當局持續開展各類相關職業培訓工作,但並未形成培訓體系,亦無建立適合本澳經濟社會發展的職業培訓統籌機制,令職業培訓成效不明顯。
他指出,本澳職業培訓相關法例法規多制定於上世紀九十年代,最短亦實施十五年時間,已難以有效配合就業市場的新特點、新變化和新趨勢,有必要適時檢討優化。社會近年有聲音建議當局盡早檢討相關法例法規,以配合本澳經濟社會、就業市場等最新發展,惜當局一直未有實質動作。
他提出書面質詢,問當局就在職培訓及失業培訓的行政法規調整問題,有否清晰的調整或檢討規劃?調整工作何時開展?預計需時多久完成?此外,他認為不管是為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還是解決就業結構性矛盾,職業培訓工作未來都應進一步強化。政府在檢討在職培訓及失業培訓行政法規的同時,會否同步檢討現時職業培訓機制,建立符合本澳產業特色及未來發展的職業培訓規劃及統籌機制?有何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