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時光
再次與她見面是在一場無聊透頂的研討會,中場休息時,她跑來跟我打招呼。
“喂,真的是你,好久不見了。”
實在有點始料不及,竟然在這樣的情況下重逢。
“我還以為你已經離開澳門,這麼多年都沒有你的消息,你又不跟我聯絡。”
“我在等妳主動來找我呀!今日終於等到啦!”
她不問情由地一拳打向我的手臂,而我一早已經習慣了,不是這樣打打鬧鬧反而會顯得很奇怪呢!
彼此交換名片,從所屬的機構與擔任的職位看來,大家都沒有變成社會上的廢人。
她是我中學時的好友,同級不同班,不知為何會變成無所不談的朋友。有一段時間非常親近,但又不是會發展成男女朋友那種關係,因為她在初中開始已經有非常豐富的戀愛史,男朋友換了一位又一位,而我一早已經被她定位為“好兄弟”。
“你還住在那間屋嗎?”
“當然已經搬了,年輕時腳骨力好,多走樓梯沒有問題,後來實在受不了,在氹仔買了另一個單位。說起來,妳還有一些東西放在我家啊!”
畢業之後,我獨居老爸的舊居,在望德堂附近某條橫街的兩房一廳連天台單位。那時候我經常呼朋喚友在我家看球賽飲啤酒,這位小姐當然也經常來吃我煮的住家飯。然後某一天,她決定要住在我家,理由是受不了家人的囉唆。
“反正你有兩間房,我可以交租給你啊!”
我好像找不到拒絕的理由,但當然沒有收她屋租,只是有時吃完飯之後由她負責洗碗。
因為臭味相投,同屋共住其實不是太複雜的事。我們每天睡前都會詳談當日發生的事情,她似乎比家人更了解我。
我們最喜歡的環節是展望未來,例如她會對我說:“你將來應該是個成功的作家,每天都不用上班,只需在早上看看報紙,寫幾段稿交給報館就夠錢過生活。出版社每年都會把你的文章結集,將來澳門經濟發達,要養活幾個好作家應該也不是難事。當然你在下午就可以陪我去看電影,更重要的是煮飯與做家務,晚上還是要一起讀小說,不過我可以代你在新書上為讀者簽名,因為你的字太醜,如果輕率地簽在新書上,會令讀者很失望的。”
“那就有勞妳了!不過妳到時應該也很忙,因為要在香港發展作曲填詞事業,到時要應付的男朋友可能不是阿強或阿祥,至少都是新晉男歌星或唱片公司高層吧!我覺得妳會寫出一首街知巷聞的歌,然後終生都在收版稅,過着不愁生活的日子。不過私生活方面會比現在更荒淫,到時依然是見到健碩的俊男便自動腿張開,真是本性難移。”
這樣漫無邊際的互相吹捧總能為我們帶來歡樂。同居的日子持續了半年,當時我的家人還以為她是我的女朋友,無論我怎樣解釋,他們也是不信。
結束這段奇怪的關係其實比想像中輕易,某日她跟我說交了新男朋友,約略說了對方的姓名和工作背景,是個名人,是她喜歡的類型,更重要的是獨居在某著名屋苑,所以她就決定要搬過去。
“如果你不想我走,我可以不走的。”
“我沒有理由不讓妳走呀!我又沒有向妳收租,妳喜歡什麼時候走都可以呀!”
如此這般,她就在我的生命中離開了。
許多年之後,當我們重逢,提起她還有一些東西留在我家。她說:“還有東西留下,我都忘記了,你沒有丟掉嗎?”
“怎麼敢丟掉,如今這些都是歷史文物了。我隨時可以物歸原主啊!”
她有點不知所措,然後說:“既然留在你家這麼多年,這些東西其實都是屬於你的。”
由於研討會休息時間結束,我們的交談到此為止,各自返回原位了。
這時候,我才想起她當年留下的是什麼東西,那是一張CD和一本小說。陳百強的《深愛着你》、鄭丹瑞和黃敏如合著的《留給最愛的說話》,以前我嫌這些東西太流行、太淺白。如今想來,也許是我當時太輕率、太缺乏同理心。
多年以來,我沒有賣掉老爸那個單位,也從不打算將之出租,而且一直保留着當年的原貌,其實心中一直盼望有朝一日她會回來,與我重聚,回味當時那些最好的時光。
寂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