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色雨傘
幸運的我,常被身邊好友默默照顧着,大家都說,我是她們所認識的最“大頭蝦”的人。
昨夜在餐廳遺失了一把薰衣草紫色的雨傘。明明出門前媽媽還叮囑我,要謹記把它帶回家;明明餐廳那位來自俄羅斯的侍應,還貼心地幫我掛在當眼處,免得我會遺留。但一如既往,我就是忘了。想起來的時候,已是翌日下午。然後床頭那隻藍色水晶碎石耳環無奈地望着我,是的,它現在也是形單影隻。這隻耳環是“第二代”,初代那一雙早些年在里斯本遺失了,但我實在太喜歡,故又尋找到一對一樣的。如今,又只剩下一隻。
雨傘流落在澳門,耳環流落在里斯本,還有多年來因丢三落四的性格而弄不見的所有東西,統統都不知去向。如果物品都是有意識的,那麼被遺下之後,主人我連緊張都沒有過的態度,作為哄過我快樂、為我服務過的它們,鐵定覺得我無情吧!
然後又想起你,想起你牽着我的手時連用力一點也怕弄痛我,擔心我吃不飽睡不好的緊張神情,我送你的所有禮物你連包裝紙都珍而重之地收好,我的心便刺刺痛。那種被珍惜的感覺,我有給予過任何人或物嗎?
於是,我決心要把雨傘帶回家。我變了!怕麻煩的我竟然在滂沱大雨的下午特意回到餐廳,要把雨傘找回來。經過一番周折,還真的給我找到了!我把紫色雨傘緊緊握在手中,傻傻地還擁抱了一下,覺得有點點溫暖、捉到絲絲安慰……
這種感受我未有過,是否就叫
“珍惜”?這又是否你想教懂我的東西?離開一段感情令我痛徹心扉,但原來當心裡仍滿滿地充盈着一份厚重的愛,就不會有任何恨意,只餘濃烈的思念。如果命定我要上這一課、經歷這些所有,遇見過你,即使想念時多麼痛苦,我也能安慰自己——如此痛苦也只是因為太想珍惜了。
(失戀手札 · 四)
林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