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遺症” 別怨命
“後遺症”,是一個令人苦惱的問題。
廣義而論,“後遺症”可以包涵社會範疇的政治、經濟、民生等各方面因處理不當而引起的負面效應;而狹義來說,則大都專門指一些身體健康方面產生的不良後果。
不論是腦力勞動者,或是體力勞動者,長期地從事一份固定的專業工作,日積月累,都或多或少地可能得到一些“後遺症”的職業病。
在下也正飽受工作“後遺症”的困擾。
問題出於頸椎骨之上,醫生說,我因為數十年來伏案閱讀和寫作,可能姿勢不正確,於是頸椎骨某一部分便變形、凸出了;這樣一來,便壓住了血管,造成大腦供血不足。大腦缺氧(幸好不是長草),那就出現暈眩的症狀啦!
我就是這樣,每天都受到頭暈的折磨,時時刻刻都像喝了半杯茅台一般,走在路上,腳步浮浮,幸而還未至於“倒也,倒也”。但是,如果不去治理它,可能會越來越嚴重。
我為此而受盡折磨,也曾為此而對我的工作產生一份怨氣。
不過,近來我也慢慢想通了。
人生,便是如此,你想取得一些成績,便必得付出相應的代價。天上不會平白地掉下餡餅來的。一切的勞動,都得要付出心力、體力的代價。你且看,父母頭上的白髮,戰士軀體上的掛彩疤痕,工人手腳上的厚繭,運動員四肢的傷患……這些,都是長期奮鬥的代價。
當然,有些“後遺症”的職業病是可以減輕或避免的,這關乎社會制度的健全、個人保健的重視。而我自己呢,因為長期伏案工作而又不注意姿勢的正確,便弄得晩“節”(骨節)不保,自己應負一部分責任。俗語說得好:“食得鹹魚抵得渴”,不必怨天尤人啊!
魯 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