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小板上市公司實施內控規範
【中新社北京八日電】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與中小板已正式合拼。中國財政部、證監會八日公佈《關於深交所主板與中小板合併後原中小板上市公司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的通知》規定,深交所主板與中小板合併後,原中小板上市公司應全面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
兩部門規定,原中小板上市公司應於明年一月一日起全面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並在披露明年公司年報的同時,披露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及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兩部門要求,原中小板上市公司應高度重視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工作,全面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的要求,梳理業務流程,準確識別、評估公司面臨的各類內外部風險,完善內部控制措施,優化信息系統,加強內部監督,定期開展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切實做好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兩部門介紹,自通知發佈日起至今年十二月卅一日為過渡期。過渡期內原中小板上市公司應按深交所有關規定,披露內部控制相關的信息。鼓勵原中小板上市公司在自願的基礎上提前執行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的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