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聯動探討滲漏水治理路徑
針對“入屋難”問題,除了從實務上協助居民解決困擾,民眾建澳亦透過多渠道向政府反映,以期盡快為民解困。
早前,該會主席兼立法議員施家倫質詢當局可否引入公權力賦予有關當局強制入屋跟進的權限,以此解決“入屋難”問題。針對即使可入屋檢測,但可能找不到源頭、等候結果時間長等情況,期望可以推行相關專業認證,讓符合資格的私人檢測機構亦可協助滲漏水檢測,並可作為未來訴訟依據之一,縮減有關等候時間。
該會副主席兼立法議員宋碧琪表示,現行滲漏水個案,雖可循公共衛生角度申請入屋,但運作並不順暢,一來涉及跨部門合作,需房屋局、衛生局及市政署人員共同登門拜訪,二來涉事業主不配合,不讓政府人員入屋,無法開展檢測工作,政府亦“冇符”,認同需透過法律制度解決。立法會小組會現正審議的《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案,她呼籲工務局人員執行監察職務時,在取得司法機關的搜查令後,可不經任何人同意進入其住所,但需遵守適度原則。
檢討人資外判工程
民眾建澳指出,不少個案即使解決了“入屋難”的問題,也需要跨部門協作判定責任誰屬、等待最終檢測結果才能進入下一階段的工作,一些個案處理起來短則三個月,長則以“年”為計算單位,令居民苦不堪言。建議當局做好人力資源管理和分析,若有關部門存在人力資源短缺問題,理應直面問題,研究解決方案,同時,建議當局透過持續宣傳教育,提高居民對大廈公共部分的保養意識,從公民教育入手,減少塞渠漏水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