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出軌初步調查結果公佈
列車司機力避災難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央社、聯合新聞網六日消息:台鐵“太魯閣號”事故釀五十死、二百多人受傷,引發爭議,肇因直指台鐵明隧道工程工程車滑落邊坡所致。台運安會今日下午公佈初步調查結果。台運安會表示,台鐵“太魯閣號”事故中,初估工程車滑落軌道一分多鐘後,與“太魯閣號”列車對撞,確認列車司機在緊急狀態下,仍全力避免災難發生。
運安會主委楊宏智表示,從已掌握資料可看到,當天工地有挖掘車作業,工程車往下開,但行進時有點偏,過彎處卡樹叢並熄火,之後滑落邊坡;經交叉比對,初估約一分多鐘後,與“太魯閣號”列車以“頭對頭”方式對撞致列車出軌。
司機僅有七秒反應
事故列車記錄顯示,列車上午九時二十八分三十八點五秒出和仁隧道,九時二十八分四十三點六秒出現緊急剎車,九時二十八分四十五點五秒撞工程車,九時二十八分四十六點六秒列車再撞到清水隧道北口左側,之後記錄停止。
至於工程車從邊坡滑落時間,楊宏智表示,與檢調合作,不適合由運安會公佈,但推估約在事故發生前約一分多鐘。
運安會資料顯示,事故列車看到工程車距離僅約二百多米,能反應時間約七秒。
沒有足夠剎車距離
楊宏智說,從事故發生到列車停下來的時間長度要等下階段重建分析,才有更精確資料。
他說,“太魯閣號”列車當天幾乎滿載,重三百五十八噸,工程車七點五噸,如果在一般空曠處,是很容易踢開的障礙物,但當時距隧道非常近,又沒足夠剎車距離,導致衝撞進隧道並出軌。
楊宏智表示,列車經衝撞,記錄器的記錄會有些錯亂,從記錄器顯示緊急剎車到記錄停止約三秒,但這不代表司機剎車時間,司機應在更早前就已剎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