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好春光不如多談戀愛
前幾天晚上做夢,又夢見自己談戀愛了,和小時候鄰居的哥哥。醒來後雖然連哥哥的臉也不太記得起,但為此樂了一整天。那種純粹的談戀愛的樂趣,戀愛帶來的春心蕩漾與甜蜜,實在太美妙。
興許是因為春天了吧,戀愛的體質會在人身上甦醒過來。像春天一樣短暫、猝不及防,緩緩飄起來的巨大而漂亮的肥皂泡,而且,兩者都能讓我們盡情地做夢。大概正是如此,我們才那麼熱衷談戀愛。在不同的年齡階段,與不同的人投入地戀愛,切身地體驗愛情帶來的酸甜苦辣,即便最後都是無疾而終、都會傷心痛苦,但時間也都會治好這一切。
戀愛是體驗,人生不就應該是體驗嗎?我二十幾歲時只想要更多的不同體驗,不知為何現在年輕人一談戀愛,卻已想到結婚,把戀愛與結婚緊密聯繫在一起,戀愛便要以結婚為目的。
但不該如此,談戀愛是一個基準,結婚卻應該是另一個基準。許多奇怪的、有趣的異性往往只適合談戀愛。因為談戀愛,自己開心就好,到結婚這一步,光開心又不夠了,要牽涉的東西更為龐大而複雜。雖然我們國家的人都非常愛好結婚,總認為“人都是要結婚的”,但大部分最終不過是隨波逐流地瞎結婚。兩人可能相愛,性格與三觀也合得來,甚至經濟背景厚實,但倘若不是兩個真正的“成年人”發自共同願望而結婚,最終都會迎來各種問題。
婚姻註定不是一件完美的事情,戀愛可以給對方看到最好的自己,但婚姻是要接受最醜陋的對方。並非要完全地否定婚姻,有年長的友人曾這樣說:關鍵不是與誰結婚,而是何時結婚。在成熟的年紀時,和任何的對象結婚,都能夠有力量解決身處的問題。
年輕的朋友們,不如趁着大好春光,像聶魯達說的去“做春天在櫻桃樹上做的事”,去體驗真正的戀愛吧,多談戀愛,少結婚。
葛 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