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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2日
第B05版:澳聞
澳門虛擬圖書館

在琴工作澳人免雙重徵稅

劉藝良

劉藝良建議內地澳門完善相關安排

在琴工作澳人免雙重徵稅

澳門居民外派橫琴工作存在雙重徵稅情況,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劉藝良為此提出建議,當中提及國家稅務總局應與澳門特區政府研究,避免出現雙重徵稅。此外,他亦就全面推廣實行合理的土地退出機制提出建議。

由於澳門的所得稅低於內地,且其公司在支付員工薪酬時,已向澳門稅務機關繳納職業稅後,內地稅務機關再對其在橫琴工作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將導致雙重徵稅問題,極大影響澳門居民來橫琴工作的積極性,不利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支持和鼓勵澳門居民來橫琴工作、生活的指示精神。

減輕稅負鼓勵融入

為積極推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積極營造有利於吸引澳門居民的稅務環境,切實減輕在橫琴工作的澳門居民的稅負水平。劉藝良建議,一是國家稅務總局與澳門特區政府進一步研究完善《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針對在橫琴工作的澳門居民,對其由澳門企業支付的工資、薪金,內地機關免徵個人所得稅,避免雙重徵稅。

二是隨着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深入推進,適時研究和推進對在大灣區九個廣東城市工作的港澳居民,內地機關免徵個人所得稅,避免港澳居民在大灣區工作出現雙重徵稅,鼓勵港澳居民融入大灣區。

另外,關於全面推廣實行合理的土地退出機制的建議,劉藝良表示,第一、明確有償退出的主體資格。一是自願退出農戶應已獲得土地確權證或擁有土地的合法使用權。另一是同步加強審核力度,退出的主體人員可向有關部門提交居住證明和收入證明,保證退出農戶有穩定的居住場所和穩定收入,防止出現後續問題。

明確土地退出補償

第二、綜合考慮多個因素,明確土地退出補償方案。主要因素應包括每畝土地純收入、土地質量、剩餘承包年限等。每畝土地純收入,建議參考過往三至五年的平均收入,防止因為自然環境原因,出現收入過低或高。考慮土地質量的原因,在於應考慮土地的可持續性發展,防止農戶為了擴大每畝土地純收入,而過度使用耕地,對耕地造成農藥、肥料等化學污染。

第三、實現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明確宅基地置換標準,使置換農戶不花錢或少花錢換得新房,推動城市化進程;第四、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可考慮為流轉土地的農民提供相應的社會福利,如參照落戶地社保政策,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福利,或在子女就學方面提供相關政策支持等。

2021-03-12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106157.html 1 在琴工作澳人免雙重徵稅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