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在澳使用量業務量
七代表倡恢復雙向人幣拆借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蕭志偉聯同何敬麟、施家倫、高開賢、崔世平、林笑雲、劉藝良就發揮澳門人民幣清算功能,助力大灣區金融創新提出建議。當中,提及恢復開展雙向人民幣拆借、增加人民幣在澳門使用量,以及允許境外投資者在澳門人民幣業務清算行辦理外匯資金兌換和外匯風險對沖業務等。
為充分發揮澳門地區人民幣清算功能作用,推進粵港澳金融合作,支持大灣區建設的重點,倡議:一、恢復開展雙向人民幣拆借、賬戶融資、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交易等業務,由澳門人民幣清算行作為總閘口,直聯國內人民幣銀行間拆借市場。建議在總量控制安排下,允許由澳門地區人民幣清算行進行總體把控(初期給予澳門人民幣清算行五百億人民幣額度),恢復開展雙向人民幣拆借、賬戶融資、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交易等業務,為離岸市場人民幣業務發展,提供流動性支援。
完善債券市場
二、增加人民幣在澳門的使用量、業務量及存量,研究允許境內個人通過澳門平台,在年度便利化額度內開展境外證券、保險等投資的可行性。為進一步發展多元化離岸人民幣計價商品,特別是加強債券市場建設,建議增加人民幣在澳門的使用量、業務量及存量,促進人民幣在境外使用的流動性,通過建立以銀行間拆借市場為基礎的基準利率,提高離岸人民幣債券市場地位,從而提高基準利率有效性。
三、允許境外投資者,在澳門人民幣業務清算行辦理外匯資金兌換和外匯風險對沖業務,並納入人民幣購售業務管理,允許澳門銀行機構在一定額度內,參與境內市場人民幣外匯掉期交易。建議基於流動性安排,允許澳門銀行機構在一定額度內,參與境內市場人民幣外匯掉期交易。該措施將有助推進人民幣國際化進程,為中國金融業開放背景下的資本市場互通互聯,提供更充裕的人民幣流動性支援,保持離岸市場穩健、高效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