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女練功券騙十四萬人幣
【本報消息】三名男女涉及兩宗“練功券”騙案,月初先後被司警拘捕。司警檢獲三百張“練功券”,將三人落案控以相當巨額詐騙及巨額詐騙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兩名內地男女事主合共損失逾十四萬元人民幣。
首案兩名男女嫌犯分別姓劉,女,五十七歲,本澳居民。姓姜,男,廿四歲,內地居民。均無業。男事主為內地人。
案情顯示,本月一日晚上八時,事主透過朋友介紹聯絡劉女和姜某兌錢。經協議,以十二萬七千五百元人民幣兌換十五萬港元,三人到路氹某酒店大堂交易。事主將人民幣匯到對方提供的銀行帳戶後,有人將一疊鈔票交予事主。事主發現全是“練功券”報案。司警接獲治安警通知派員到場調查,劉女供認受僱他人從事“換錢黨”,每日可收取五百澳門元報酬。早前到拱北口岸附近拿取“練功券”帶返本澳,再聯同姜某為客人兌錢。治安警將案交司警跟進。
次案被捕內地男子姓吳,廿六歲,報稱銷售員。女事主為內地人。
案情顯示,事主本月二日中午透過朋友聯絡一名男子兌錢。經協議,以八萬五千二百元人民幣兌換十萬港元。
事主與五名友人到路氹某酒店商場與吳某交易。事主將款項匯入吳某提供的銀行帳戶後,吳某將一疊鈔票交予事主,被事主發現一百張鈔票全是“練功券”。事主友人立即圍住吳某,禁止他離開,並要求立即退回所有人民幣。吳某只好向朋友借錢退回六萬六千八百元人民幣,尙欠一萬八千四百元無法退還,事主遂報案追究。司警接獲治安警通知到場,吳某供稱受僱他人從事“換錢黨”,每月可獲八千元人民幣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