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正言順
《淮南子 · 主術》:“非澹薄無以明德,非寧靜無以致遠。”這兩句話是指國君處於上位,為萬民仰望的對象,因此不恬靜寡慾就無法彰顯其德性,不寧靜就無法思慮統攝遠方。《
莊子 · 應帝王》也說:“汝遊心於淡,合氣於漠,順物自然而無容私焉,而天下治矣。”此所謂“澹薄名利”。
名與利往往是掛鈎的,有因名而得利,亦有得利然後沽名,為清高的君子所不屑,不過聖賢如孔子者,則非常看重一個“名”字。《論語 · 子路》: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那是子路問諸孔子:“衛君可能敦請老師您去主政,那麼您首先從哪樣着手?”孔子回答說:“必也正名乎!”這是說:第一件事正名(辨正名稱)。然而子路卻說:“子之迂也,奚其正?”孔子駡他野蠻無知。然後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
在孔子眼中的“名”,是名分,沒有相當的名分,不能處理相當的事務。就以個人來說,身份證就是我們的“正名”文本,沒有這“正名”文本,連居民權也喪失。從前學校的招生章程,第一項寫的是“宗旨”,有了這“宗旨”,亦即表明辦學的目的,以這“目的”作為招生“明義”,是名正言順。《漢書 · 高帝紀上》:“兵出無名,事故不成。”顏師古注曰:“名者,伐有罪。”所以侵略者要出兵,先製造一些“理由”,以這些“理由”為名。俗語說:“掛羊頭,賣狗肉。”那“羊頭”是“名”,狗肉是“實”。
《管子》:“凡人之名三:有治也者,有耻(取)也者,有事也者。事之名二:正之,察之。五者而天下治矣。名正則治,名倚則亂,無名則死,故先王貴名。”這是說:人的名分有三:有治人者,有督促者,有服務(事)者,而“事”的名分有二:有在事前糾正了的,有在事後檢討的。倘這五者俱備,天下太平了。名分正則治;名分不正則亂,沒有名分就會死亡,所以先王注重名分。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