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律”悲劇
澳門每年上演的原創戲劇不算少,不過以劇本的結構上看,都以多場次、多場景為主,像《逆光》那樣以“三一律”結構編寫的,恐怕是近十年來少見的。這種戲劇結構的運用,澳門劇作中較常見於十五分鐘的小品劇,宣傳資料中提及該劇的雛形於演藝學院編導課程中完成,相信也是一個實習式的短劇,現在發展成一個接近九十分鐘的獨幕劇,對編、導、演來說都是一次挑戰。澳門過去較接近這種戲劇結構的作品以李宇樑的《二月廿九》、《請於訊號後留下口訊》和《滅諦》較為人熟知,但嚴格來說,這些劇作中都運用了一些借鏡於電影的“閃回”效果,故事發展中途,會因應劇中人的回憶突然倒敘到昔日的另一個時空裡。而《逆光》卻堅守在“三一律”的基本規條中。
提到“三一律”,很多人會想起希臘悲劇,不過根據戲劇學者布羅凱特《世界戲劇藝術欣賞》一書指出,真正命名“三一律”的是一位意大利劇評人卡施特維托,後來才成為十七、八世紀新古典主義時期戲劇的金科玉律,更令後人視為基礎的編劇手法。所謂“三一律”,就是情節的統一,沒有其他枝節;地點統一,全劇只發生在同一個地點;時間統一,全劇必須發生在同一天內,有些更嚴格的劇作家更將故事進行的時間相等於觀眾看戲的時間。
然而,說“三一律”的戲劇結構源自希臘悲劇亦沒有錯,因為好像大家熟悉的《伊狄帕斯王》便運用了這種戲劇結構。在同一天同一地點之內,人物透過大量的覆述,揭露出很多年前的故事,而這個故事必然導致現在的悲劇結局。而《逆光》的故事也符合這種悲劇精神。父親因交通意外身亡,是兩母女多年來無法解開的死結。這一晚,女兒回家告訴母親將要結婚的喜訊,卻因此揭露出彼此更多無法面對的黑暗面。
(談《逆光》 · 二)
踱 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