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兩性薪資差距成四
【本報訊】據中央社台北廿三日消息:台“主計總處”薪資統計初步調查顯示,去年兩性薪資差距為一成四,女性必須比男性多工作五十一天,才能達到整年總薪資相同。
兩性平均薪資除了受性別影響外,也與工作性質、類型、年資、學經歷等因素有關,為了喚起兩性同酬的公共意識,台勞動部門每年都會發佈“同酬日”統計,盼讓縮小兩性薪資差距成為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目標。
台勞動部門今天指出,依“主計總處”去年薪資統計初步結果,台灣女性平均時薪新台幣二百九十六元,為男性三百四十四元的八成六,兩性薪資差距為一成四。也就是說,女性必須較男性多工作五十一天,才能達到整年總薪資相同,因此今年的“同酬日”為二月二十日。
勞動部門指出,近十年來,台灣兩性平均時薪差距由二○一○年的百分之十七點一下降至去年百分之十四,也就是說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數由六十三天減少至五十一天,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縮減三點一個百分點及減少十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