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委會跟進投資技術移民程序
貿促局揭百宗涉造假個案
【本報消息】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日上午召開會議,跟進貿易投資促進局的技術移民及投資移民程序。主席施家倫會後引述貿促局表示,在廉署公佈報告後,上屆政府已全面覆查三千多宗未取得本地永久居民身份證的技術移民或重大投資移民個案,揭發一百○一宗涉及虛假文件移送檢察院偵辦,當中有八宗上訴政府。
教授醫生求助議員
行委會跟進會議昨日上午十時半舉行,貿促局代主席黃偉倫等官員列席。行委會主席施家倫、秘書鄭安庭會後向傳媒總結。施家倫表示,有多名議員收到高校教授、醫生等求助,指自廉署公佈報告後,貿促局的審批時間過長、過分謹慎,影響獲得續期,只能持有行街紙(臨時身份證明書)逗留澳門,因此作出跟進。
議員倡新舊制處理
施家倫表示,局方在廉署報告後收緊審批標準,如加入每曆年須居澳一百八十三天等申請條件,但又沒有把新標準告知申請人,不斷拖延申請人時間,認為對申請人不公平。
有委員希望政府在過渡期間,可考慮“舊人舊制、新人新制”,即經核實的重大投資或技術移民個案,並已多年獲續期,倘因其留宿澳門時間不足可斟情處理。並向所有申請者清晰告知現時申請標準,日後必須符合申請標準。
施家倫強調,過渡期間並非“鬆到咩文件都唔查”,對於一年留澳時間不足一個月、工種與獲批時不同的個案都贊同取消,只是澳門要吸引人才留澳,國家又鼓勵澳門融入大灣區發展,有部分個案選擇在珠海居住、澳門工作,而且一直為澳門作出貢獻,是澳門所需的真正人才,就未必要規定在澳留宿。
去年九十四新申請
鄭安庭補充,貿促局去年收到九十四宗新申請,當中重大投資移民六宗,八十八宗技術移民。委員會期望局方清楚列明新投資居留的申請標準,包括留澳日數、固定居所等要件,同時向續期人士解釋清楚。
有關臨時居留許可續期申請方面的工作,貿促局回應查詢時表示,現屆政府一直恪守現行法律規範,按照每宗個案具體情況分析處理。現時處理中的特別資格技術人員臨時居留許可續期申請總數為二百一十一宗,涉及的人數為四百○三人。
施家倫表示,貿促局在審批方面有六項優化,一、加強電子化應用,所需資料可於網上遞交,令申請流程更暢順;二、收件階段已作初步審查,如有遺漏文件即時指導補交或更正;三、持續巡查技術移民個案,了解是否仍存在僱佣關係,複查重大投資移民個案,實地巡查公司及了解有否落實投資計劃;四、加強監管及核實申請人是否維持初次申時被考慮的重要依據;五、提升資訊透明度,公開審批分析要素及申請指引等資料,令公眾更清晰;六、增加人力資源,優化分工安排。